信息索引号: | 11331002002673516D/2021-144660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区审计局 | |
成文日期: | 2021-12-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椒江区大陈镇原党委书记倪国正、镇长王啸啸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结果
台州市椒江区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TAIZHOUSHI JIAOJIANGQU SHENJIJU
SHENJI JIEGUO GONGGAO
台椒审公告〔2021〕6号
(总第202号)
台州市椒江区审计局办公室
椒江区大陈镇原党委书记倪国正、镇长王啸啸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结果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有关规定,区审计局于2020年7月21日至2020年11月5日, 对倪国正同志任大陈镇党委书记、王啸啸同志任大陈镇镇长期间(重点是2018年至2019年)大陈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椒江区大陈镇人民政府承担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抓好村镇建设总体规划,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等。
审计结果表明,倪国正同志、王啸啸同志在任职期间认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岗位职责,积极采取举措美化镇容镇貌,注重红色海岛环保治理。但在耕地、生态公益林、生态红线、海域等方面的保护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一是垃圾场侵占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面积0.278公顷,同时侵占省级森林公园生态保育区0.243公顷;二是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不够到位,部分水质检测不合格,山塘水库管理不够到位。
(二)完成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一是耕地0.76公顷面积不实;二是生态公益林0.846公顷面积不实;三是大陈镇生态红线范围内24.99公顷面积不实。
(三)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情况。一是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职责履行不够到位;二是市容环卫建设和管理职责履行不够到位。
(四)环境资源专项资金和项目建设运行情况。一是18年珍贵彩林二标段监管不到位;二是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闲置。
三、审计处理意见及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意见。提出了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强化资源环境监管执法意识,提高依法履责能力和水平,促进工程管理规范化,盘活资金发挥效益的审计意见。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大陈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逐一开展整改。一是修编《大陈镇城镇总体规划》,重新选择垃圾处理用地同时开展定期抽检,保证饮用水安全;二是与台州市自规局椒江分局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及时修正耕地、公益林、生态红线等范围;三是加强对海域的管理与保护,同时全面启动垃圾分类,加强市容环卫工作;四是于降水量增加时期完成公益林补植,加强村级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使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