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11331002002673209L/2021-144626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布机构: 区农水局(区渔业局)
 成文日期: 2021-12-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盘活利用闲置农房 助力农民增收致富

发布日期: 2021- 12- 16 16: 0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闲置农房是农村居民最重要的资源资产。盘活利用闲置农房,是促进农民增收,壮大村集体经济的重要抓手。近年来,大陈镇积极推进海岛闲置房屋盘活利用,有效利用社会资本1.2亿元,盘活闲置农房400多间,培育海岛特色民宿30多家,实现户均增收1000元以上,2019年大陈镇实现人均可支配收入达32882元,高于全区农民人均水平。

一、科学有序盘活利用闲置农房。一是建立资源库。组建椒江区闲置房盘活工作专班,对大陈岛闲置房屋进行全面摸排,对部队弃用营房、去台人员房屋、无产权房屋进行甄别,共梳理出产权清晰,合法、安全可供流转使用房屋1983间。二是科学规划指导。将闲置房屋相对集中的上大陈南岙和下大陈大沙头、大小浦等10个区块,纳入大陈岛美丽乡村建设和民宿产业发展规划,统筹闲置房流转与景区村庄、美丽乡村精品村、农家乐(民宿)集聚村、历史文化村落等项目建设,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推进,着力提升闲置房区块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质量。三是强化政策引导。结合大陈岛民宿产业发展,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家乐休闲旅游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明确闲置房屋盘活利用数量、出租年限等相关奖励办法,对外立面装修等提出指导意见。

二、创新模式盘活利用闲置农房。在传统的业主返乡创业盘活利用,外来资本租用或购买闲置农房的基础上,积极创新盘活利用方式,着力提升房屋使用效益。一是村集体联合开发。由大陈镇梅花湾村、东镇村和上大陈村联合出资,流转南岙和大沙头片区闲置房屋76间、4048平方米,共同实施大陈海岛主题民宿工程。该项目作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获省财政补助600万元、区财政配套200万元补助,将于今年5月份建成运营。二是吸引工商资本投资。积极做好集中连片区块项目包装,加大对外招商引资力量。上大陈村已与浙江六丰农牧公司达成合作,采取闲置房与村留地打包租赁的方式,由该公司投资5000万元,在红旗小村区块租赁闲置房屋36间和村留地40亩,打造集海岛风情民宿和特色种植体验于一体的精品民宿。目前,房屋和土地租赁已完成,正在进行规划方案设计。三是入股参与模式。积极促成村民与工商资本合作,村民将房屋折价入股的方式,共同开办民宿产业,通过这种方式实现盘活利用房屋80多间。

三、分类指导盘活利用闲置农房。为便于工商资本下乡上岛,结合海岛闲置房屋实际,分三种不同类型搭建多元化流转平台。一是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对村集体闲置房屋,明确交易额50万元以上的租赁,进入区产权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流转,交易额50万元以下的在镇级平台上进行流转。二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对村民个人闲置房屋,为保障业主与投资方权益,鼓励业主采取授权委托方式,由村集体与投资人签订合作协议,对经业主授权的闲置农房进行统一流转。区财政按照“流转5间(含)以上的,给予奖励3万元,每增加5间增加奖励1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资金。三是公司经营平台。对于集中连片的闲置农房,如水咀头、大小浦村和大沙头村等区块,由区旅游集团对其进行统一收贮,经过维修改造后对外盘活利用。

四、持续有效盘活利用闲置农房。不断优化公共服务,让工商资本不仅进得来、留得下,还要让其能可持续发展,让闲置房屋真正发挥乡村振兴资源要素作用。一是创新“渔小二”服务制度。结合“五心妈妈式服务”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切实为农房流转提供服务,如相关闲置房屋不动产证、民宿办理登记和消防审批等工作,全程由大陈政务服务中心“渔小二”代办。二是强化资源要素供给。组建大陈民宿行业协会,积极规范民宿产业发展。积极对接各级旅游、工会组织,引导工会疗休养等团队客源支持民宿发展。结合“两进两回”行动,通过人才上岛返乡和就地培育转化等方式,培育“农创客”20多人,为民宿产业发展提供了人才基础;拓展农信担保服务,累计为民宿产业发展提供担保贷款400多万元。三是积极拓展多样化业态。在发展民宿产业的同时,积极利用邻近码头、临街的闲置房屋,发展特色手工艺、电子商务、海产品销售等多形式经营业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