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331002002673268P/2021-143539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 | |
成文日期: | 2021- 11- 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转: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成绩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考生:
根据要求,现转发《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成绩复核工作的通知》,内容如下:
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92号)有关规定,为维护广大考生利益,确保考试公平公正,现就我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成绩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原则
(一)成绩复核范围:考生答卷个人信息是否与本人相符、考生答卷有否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等。
(二)每考生限复核一科(一科有误,续复核其余各科)。
二、复核程序
(一)考生查询到本人成绩后,若对某科成绩有疑问,凭本人准考证,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办理复核申请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二)各市、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汇总申请信息逐级上报。各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在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将《2021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成绩复核登记册》(附件)上报至省教育考试院高校招生二部,联系人:曹晓萍,电话:0571-88907575。
(三)成绩复核结果于成绩发布后10日个工作日内由我院统一向各地教育考试机构反馈。各地教育考试机构将复核结果明确回复考生本人。
如考生成绩有误,以《成绩更改通知单》形式反馈到各地教育考试机构,并在考生成绩信息库中更正。
三、工作要求
成绩复核工作是确保评卷、统分质量,服务广大考生的重要工作,各地要以对考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成绩复核的登记、汇总、上报和复核结果的及时反馈工作,严守工作程序和工作规范,确保此项工作及时顺利完成。
附件: 2021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成绩复核登记册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11月4日
附件
2021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成绩复核登记册
市 县 页码
序号 | 准考证号码 | 姓名 | 复核科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