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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家暴”,请勇敢这样做

——写在“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

发布日期:2021-11-26 10:2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今日椒江

每年的11月25日,为联合国确立的国际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日,也称“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家,不应成为暴力的温床;家暴,也早已不是家务事,而是有法可依的违法行为。那么,什么是家暴?哪些人容易受到家暴的侵害?遇到家暴后又该怎么办?为此,记者采访了浙江海贸律师事务所家事业务部主任、台州市律协婚姻与家庭专业委员会主任王晓。

“家庭暴力,顾名思义,是发生在有婚姻或亲密关系、血缘和法律而联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包括身体、精神、性、经济方面的暴力和威胁施加此类暴力的行为。”王晓说道,传统意义上,家暴是指家庭中女性受到暴力侵害的事件。但如今,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之间发生的暴力行为都称之为家暴:如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等,有些男性及中老年人、残疾人也会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

那么遭遇家暴怎么办?“一旦发生家庭暴力,那么就要重视第一次暴力事件,绝不示弱,不给对方肆无忌惮施暴的机会。”王晓表示,面对侵犯,要通过正当的手段来维护权益。紧急情况下,先拨打“110”报警,也可向街道、社区寻求帮助,还可拨打妇联法律援助中心热线“12388”,寻求法律保障。

“如果已经长期遭受家暴,受害者则要熟记报警电话、妇女热线、地方救助机构以及可靠朋友的电话号码,一旦发生暴力,可随时求助。”王晓说,平常准备一个便携包,尽可能把现金、身份证、房契、结婚证书等重要文件和重要电话号码簿放在里面,以备发生暴力时可以携包离开,以求自保。如果家里有孩子,应教会孩子使用求助电话号码,暴力发生时,尽力让孩子离开暴力现场。

王晓还说道:“遭遇家庭暴力,受害者除了做好自我保护外,还应该收集家暴证据。邻居的证人、证言,自拍受伤的伤情照片,事件发生时的录音录像,施暴人出具的保证书,带有威胁内容的短信、微信文字、语音、通话录音等,以及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相关部门的调解记录、医院的伤情报告、就医证明等都可以成为证明家庭暴力行为的有利证据。”

“总之,面对家暴,隐忍不能解决问题,要勇敢站出来,及时说‘不’,拒绝沉默!”王晓在最后说道。

近年来,区妇联始终坚持以服务妇女、服务基层、服务中心为宗旨,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目的,扎实推进“巾帼维权行动”,让更多妇女儿童感受温暖。深入实施“伊家和”家事调解工作体系,创新“漫说”“剧论”“智调”三个维度,拓展家事矛盾纠纷调解。今年以来,全区开展线上线下受理婚姻矛盾家庭纠纷1800余件,化解率达94%,调解周期时长较去年同期缩短29%,让家庭矛盾解决在家庭。同时,组织开展“11·25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主题系列活动,深入椒江区巾帼园和社区,利用展板向园区店家和社区居民展开宣讲,并耐心解答了广大居民提出的各种问题,鼓励妇女群众要学法、懂法、用法,当受到家庭暴力侵害时懂得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