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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11331002002673516D/2021-137307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区审计局 | |
成文日期: | 2021-01-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编制。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椒江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下“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台州市椒江区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台州市椒江区东枫山路17号,电话:0576-88456857,邮编:3180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椒江区审计局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工作部署,积极采取措施,贯彻《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文件精神,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椒江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通过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提高公开时效等途径,结合审计工作实际,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积极助力椒江经济建设。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法制化水平,2021年继续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等工作,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体系。截止2020年 12月31日,我局通过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发布政府公开信息80余条,公开信息的内容涵盖政务活动、审计结果、人事任免、财政信息、公告公示等信息。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了更好地完成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审计工作特点,着眼于建立审计政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把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审计的重要内容,积极促进审计机关效能建设,充分发挥审计机关在建设法治政府,规范行政权力,提高政府效能方面的作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机制,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要求局办公室具体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专人专责,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并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计划。
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逐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通过建章立制把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法制化、规范化、经常化轨道。
三是完善政务公开基础工作。我局按照要求建立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在政府网站上发布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做好信息公开基础工作。
(三)政务公开开展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的公开。为切实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进一步提高我局财政资金的透明度,2020年我局认真推进财政资金政务公开,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局本级及下属单位财政预算、决算及等相关信息。做到公开透明有效,既接受了公众的监督,又依法合理保证了我局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是将政务公开与提高审计工作规范性、透明度有效结合。积极配合上级机关开展社保、扶贫、防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同时,开展的区本级预算执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跟踪等审计监督工作,我局将审计报告、审计结果报告报区委、区政府、纪检监察、组织等部门。根据审计报告,撰写审计结果报告,在政务网站进行公开公示。同时,每年年初提前发布全年审计工作计划和审计项目计划,提前向公众告知审计开展情况。
三是加大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的公开。积极探索边审计边整改边提高的审计监督方式方法,督促被审计单位主动公开审计整改落实情况,以公开推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及时召开审计整改落实督办会议,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全面落实,在一定范围内采取信息等形式及时公开审计整改落实工作情况。
(四)解读回应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没有制定并公开发布过政策性文件,没有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政务舆情,也没有受理过依申请公开事项。
(五)平台建设
完善政务信息平台建设。为配合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建立并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通过指南的建立,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公开时限、受理机构等进行了详细的规范。为了将公开内容进行系统的排列和便于使用者查阅,制定了椒江区审计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设置了机构组织、政策文件及解读、规划计划、人事信息、财政资金监督保障等大类,极大地方便了信息使用者的查阅和索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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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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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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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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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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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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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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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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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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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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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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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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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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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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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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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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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 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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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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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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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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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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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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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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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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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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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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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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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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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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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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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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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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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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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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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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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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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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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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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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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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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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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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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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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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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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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获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信息量有限。由于审计职能的限制,在充分挖掘信息的基础上仍旧难以从数据量上其他单位看齐,也难以从量上比往年有很大突破。如行政许可、处罚及规范性文件等今年均没有相关信息。二是信息公开形式略显单一。主要以文档类为主,缺乏图片、音频、视频等更为丰富的形式。
以上存在的不足和困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采取措施,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完善:一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熟悉掌握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制度和要求,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保密审查、社会监督等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三是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后续工作中加强图片、PPT、音频视频类信息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