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专题专栏 >>疫情防控专题专栏 >>相关政策

关于进一步加强来椒返椒人员健康管理的通告(第2号)

发布日期:2021-01-20 09:3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椒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来椒返椒人员

健康管理的通告

(第2号)


为进一步加强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切实保障全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来椒返椒人员健康管理通告如下:


一、境外人员严格执行“14+7+7”管理要求,在14天集中隔离期满返椒的,需在24小时的窗口期内返椒(超过窗口期后,健康码将赋黄码),并继续实行7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7天的居家健康观察)和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在外地完成“7+7”健康管理的来椒返椒人员,需提供期满后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完成的,抵椒次日起继续完成。


二、对来自或途经国内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的人员,一律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三、对来自或途经国内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的人员,一律实行14天居家健康观察。


四、其他外省来椒返椒人员核验抵椒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一律实行7天的日常健康监测。无核酸检测证明的,应第一时间到椒江区有资质的机构(椒江区联系电话:0576-88838820)开展检测。


五、上述人员,无固定居所或不具备居家健康观察条件的,一律到集中隔离场所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观察期间非就医等必要情况不外出,确需外出,需经所在村居(社区)、单位批准。日常健康监测期间要尽量控制活动范围,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进入人员密集场所。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椒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