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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11331002002674367H/2021-137218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区应急管理局 | |
成文日期: | 2021-01-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及省、市、区相关要求,椒江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起到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通过台州市椒江区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椒江区应急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建设路16号,联系电话:0576-88300297)。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椒江区应急管理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按照《条例》、《暂行办法》以及省、市、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完善工作制度,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强化公开监督,优化公开平台,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政务公开的社会认同度逐步提高。
(一)加强领导,完善政务公开机制。一是健全领导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我局的重要办事议程,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一名副局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办公室一名人员专门负责日常政务公开工作,同时配备一名兼职人员配合公开工作,达到领导、机构、人员“三落实”。二是完善公开制度。及时制定《台州市椒江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台州市椒江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和《台州市椒江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暂行规定》,规范公开内容、形式和程序,进一步夯实了信息公开工作基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运行。三是整合公共平台。充分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椒江应急微信公众号和无限台州公众号,把门户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及时在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积极利用各级媒体等的宣传作用,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渠道。
(二)规范建设,加强主动公开力度。一是持续推动“五公开”落实。凡我局可公开的政务动态信息、涉及政策法规、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行政权力运行情况及重点领域等信息,均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在政府门户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0年,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共发布各类信息163条。二是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对印发的政策性文件,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落实政策解读责任,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丰富解读形式,积极推进解读文件与原文件实现关联,综合运用图片和文字等多种表现形式,形象生动的解读重要政策,增强可读性。及时发布社会关切的热点重点问题,并对其中的热点问题进行主动回应。2020年,共发本级政策解读信息1条,回应关切1条。三是全力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职能划转情况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的要求,加大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减灾救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全年公开预警提示、事故通报、应急预案、灾后救助、监管执法等信息近70条,约占总量的40%。
(三)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2020年,我局收到1件依申请公开,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进行了反馈答复,答复申请时,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或减免收费情况,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也没有受理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和投诉。
(四)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积极开展涉及个人隐私或敏感字样信息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整改。按照全区统一安排,根据国务院有关部委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标准指引,对主动公开目录及时进行调整,按时公开信息。
(五)平台建设情况。根据应急管理部和区政务公开办要求,对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整合优化,调整完善我局信息公开目录,并按照要求对于政务公开栏目进行了内容的导入、加载和迁移,完善了政府政务公开栏目的内容。积极组织业务经办人员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加强对各业务科室的督促指导,高质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把关发布内容,指定专人专岗负责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工作,微信公众号发布工作。
(六)加强监督保障,确保政务公开实效。一是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二是主动督促各科室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对区大数据中心和区政务公开办通报的问题及时做好整改,并对各科室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促进工作落实。三是明确各科室政务公开职责,及时做好沟通协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83 | +4 | 187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3 | +57 | 9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78 | -9 | 169 | |
行政强制 | 4 | -1 | 3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1 | 287823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 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质量有待提升。信息公开的范围还不够全面,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部分公开的信息内容不够规范,特别是政策解读的质量和形式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公开意识有待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还需进一步加强,部分工作人员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工作上存在被动拖拉现象。三是社会宣传有待加强。对信息公开的宣传较少,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了解较少,与公众的互动还不够。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提高公开水平,优化信息公开目录,拓展公开范围,强化信息整合,提升公开质量,丰富政策解读的形式,主动回应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二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业务水平。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区政务公开办组织的业务培训,增强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网站、微信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信息公开工作,提高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度。同时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确保答复流程规范、及时,有效保障政府信息安全和公众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