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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号: 11331002002668442T/2021-137148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布机构: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1-01-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台州市椒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1-14 15:2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编制。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椒江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下“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台州市椒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地址:台州市椒江区枫南路315号,电话:0576-89005582,邮编:3180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台州市椒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台州市椒江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办法(试行)》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加大督导力度,全面推进信息公开组织建设、平台建设、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了城市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为我区经济及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通过椒江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布机构信息、政策文件、政府决策、工作信息、行政执法、人事信息等,及时发布信息110条,其中机构组织19条,政策文件及解读2条,规划计划1条,建议提案36条,人事信息6条,财政资金7条,招标采购1条,行政权力运行5条,公共服务1条,监督保障4条,通知公告24条,环境保护1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3条。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政府信息公开是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体现,是为民服务的创新举措,是规范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必然要求。为更好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继续保持以副局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健全工作机构,落实专人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组织保障。

(二)认真梳理,完善机制

我局组织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思想认识。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加大力度推进办公室内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地发布到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监督机制,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增加了政府工作透明度。

(三)严格审查,扎实推进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以公正、公平、便民为原则,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审核程序,实行审查复核制度。公开的政务信息由各部门负责,分管领导严格把关,保证公开信息的真实有效,并提高工作效率,取得工作实效,扎实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的实施和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9个

减(本年度64个)

本年度办件量3642件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8

0

173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44

149885496.74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

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1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单位各科室、中队、中心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还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仍需提升。三是网上互动交流不够。

改进情况:

一是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逐步扩大公开信息的覆盖面,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完善公开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充实相关人员,落实各项要求,切实提高时效,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行。三是强化公开渠道,设立政务微博和微信平台,做好政务微信、抖音等网络平台的完善和维护,优化信息公开流程,增强服务功能,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