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1-01   浏览次数:  来源:椒江廉政网
 

为进一步严明扶贫领域纪律要求,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全力护航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椒江区洪家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潘超在扶贫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2020年7月,潘超被借调洪家街道负责扶贫工作期间,在未经核对的情况下,将不驻村的干部作为扶贫结对干部上报,并未对相关工作要求逐一告知落实,导致街道在市对区“一户一策一干部”结对帮扶情况抽查中被通报,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2月11日,潘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椒江区前所街道基层综合治理办工作人员李洪富在扶贫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2020年10月31日,李洪富在区“一户一策一干部”结对帮扶情况抽查中,对结对对象中西村李某某、王某某两户低收入农户基本情况一问三不知。2020年11月4日,李洪富被区扶贫办通报批评。2020年11月26日,李洪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2起典型问题,反映出当前个别扶贫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思想认识不到位,仍存在不作为、懒作为、慢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既影响了扶贫政策措施的落实,也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今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全区各级党组织要以“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牢固树立决战决胜意识,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贫攻坚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对标对表“两不愁三保障”“不落一村、不落一户、不落一人”,切实扛起贫攻坚的政治责任,确保党的领导贯穿脱贫攻坚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聚焦监督第一职责,紧盯在扶贫政策落地、惠农项目安排、资金财物使用、责任落实和工作作风等方面问题,巩固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扶贫工作中履责不力、以权谋私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要及时发现、坚决纠正、严肃查处,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