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113310020026730578/2020-114466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区行政复议局)
 成文日期: 2020- 09- 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0-09-30 16: 4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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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一、起草背景

为做好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划转工作,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8号)、《中共浙江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通知》和《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通知》要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要协同落实事项调整工作,完善执法衔接机制,建立分工合理、职责清晰、协同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

二、起草的目的

起草目的: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9〕46号)精神,坚持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政府打造的角度出发,全面构建行政执法力量配备与事权划分相匹配的组织体系,基本建立分工合理、职责清晰、协同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专业执法+联合执法”执法体系。认真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通知》,按要求划转行政处罚事项,加强人、财、物保障,确保9月底前按要求完成事项划转工作,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三、起草的法律依据及主要措施

主要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8号)、《中共浙江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通知》和《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通知》、《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9〕46号)。

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区司法局会同区委编办牵头,负责统筹推进全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各相关单位把握好时间节点、落实专人负责、做好工作对接,确保相关事项顺利划转。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协同作战、合力攻坚。事项划出部门要按照划转流程和要求,整理相关资料,相关材料由综合执法部门审查符合要求后,再进行移交。综合执法部门要强化与划出部门的衔接,做好承接,确保事项划转后能迅速履职。要加强对《统一目录》执行中有关依法履职、执法协作配合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出现管理真空、执法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三)稳妥推进改革。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为《统一目录》划转工作营造良好氛围,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推进行政执法事项划转工作,确保行政执法事项“转得出、接得住、管得好”。建立健全执法协作机制、信息共享机制,构建全闭环行政执法体系。及时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圆满完成行政执法事项划转任务。

五、文件解读机关情况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通知》由椒江区司法局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