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11331002002673575G/2020-135746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区外办、区金融办、区大数据局)
 成文日期: 2020- 09- 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椒江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9-25 17: 3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各街道办事处、大陈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2020年椒江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椒江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0年椒江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浙江“重要窗口”建设的新目标新定位,深入贯彻区委、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以公开促落实、强规范、补短板、优服务,切实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一、围绕助力区域治理现代化,深化主动公开

(一)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各行政机关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并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主线,动态调整、及时公开权责清单、重点推进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公开,发布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年本)。(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跑改办、区司法局,其他区级有关部门,本要点各项工作均需各街道(镇)作为责任单位,以下不再列出)

(二)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机制建设。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机制建设,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发布机制。对目录所列决策事项除依法不予公开外,要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等,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加大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力度。健全区政府常务会议信息公开常态化机制,准确公开会议决策事项,第一时间解读会议精神,释放权威政策信号。加强政务信息管理,根据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开展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性检查清理,全面摸清文件底数、完善体系。严格落实“三统一”规定,在政府门户网站上统一发布本级政府和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其他区级有关部门)

(三)深化行政执法和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通过政府网站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制度。实现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公开透明的监管规则和标准体系,提供精准、便捷的政策咨询。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金融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重点领域执法公开力度,对严重违法行为、大案要案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并依法录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其他区级有关部门)

(四)加强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全面优化办事流程,通过互联网等技术手段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根据“放管服”改革进程,及时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推广“一件事”“一类事”“网购式”等综合办事信息公开,提高办事过程透明度和便利度,探索通过“浙里办”定向精准推送办事服务和证照到期、办件进度提醒等信息,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可查、事后结果及时获知。深入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责任单位:区跑改办、区大数据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其他区级有关部门)

(五)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16号)的政策文件。在2020年9月底前完成县乡两级标准目录编制汇总工作,报经上一级政府审核后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布。区级有关责任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对接相关省、市级部门,会同区政府抓好26个试点领域及其他领域标准指引的落地实施。(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其他区级有关部门)

二、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和保障改善民生,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一)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公开。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定义务,加大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力度,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公布公共卫生、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监测预警、防控措施、事态进展、处置结果等信息。特别要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常态化条件下相关政策、措施、数据、疫情防控知识等信息的及时、全面、精准公开。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增强应急预案执行人员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加强本行业、本系统的防控信息公开,为打赢“两战”提供坚强保障。(责任单位:区政府新闻办、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气象局,其他区级有关部门)

(二)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相关信息公开。全面阐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释放更多积极信号,为有效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努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做好疫情发生以来出台的各类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政策意见的宣传解读,完善涉企一站式移动服务平台,重点做好减税降费、扩大有效投资、稳外贸稳外资、扩大消费需求等相关政策举措信息公开,助力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加大涉企信息精准公开力度,探索企业专属公开模式,精准推送企业需求度高、政策措施明确的政府信息和政策问答。依托“浙里办”平台,搭建企业诉求响应平台,及时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突出问题。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相关政策信息。紧紧围绕着力稳企业保就业、增强发展新动能、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确保实现脱贫攻坚目标、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尤其要加大纾困和激发市场活力规模性政策的公开力度,确保政策资金流向、使用公开透明,让政策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科局、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农水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区金融工作中心,其他区级有关部门)

(三)深化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做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四大建设”、特色小镇和未来社区相关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探索以专栏形式按项目全生命周期分类集中公开项目内容,着力解决相关信息公开不全面、碎片化问题。严格落实《浙江省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标准目录(年本)》,加快完善以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为枢纽的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共享平台体系,实现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一张网公开、一站式查询。(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建局,其他区级有关部门)

(四)做好民生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就业、教育、医疗、生态环境、征地拆迁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领域政府信息常态化公开机制。及时发布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和就业提供信息。针对性做好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招生等领域信息公开。做好传染病防治、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疗保障政策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加大污染防治监测等信息公开力度,细化公开空气质量预报、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等方面信息。充分运用基层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向失地农民宣传征地补偿、养老保障等政策措施,做好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信息查询和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人力社保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医保局,其他区级有关部门)

三、围绕发布、解读、回应全链条公开,深化政民互动

(一)建立健全政府重点工作定期发布机制。对照政府工作报告,按季度向社会公开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民生实事项目、政府绩效目标的执行情况,加大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公开力度,推动破解工作堵点、难点,助力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落地实施。(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审计局,其他区级有关部门)

(二)着力提高政策解读可读性和传播力。街道(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全年带头解读政策一般不少于2次。注重发挥专家解读作用。更多采用政策简明问答和事例、数据、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解读,拓宽政策解读发布渠道。提升经济政策发布质量,注重解读回应渠道权威,增强解读回应市级效果,推行政策施行后解读,对政策公布后出现的误解误读和质疑,针对性地开展深度解读、延伸解读。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政策性文件(包括行政规范性文件)必须进行政策解读,解读责任主体为起草单位。解读文本与政策性文件须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必须采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形式解读。(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科局、区商务局、区税务局、区金融工作中心,其他区级有关部门)

(三)精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充分发挥领导信箱、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在线咨询、民意征集等渠道作用,做好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网络谣言,要及时公布真相、辟除谣言。持续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公开,原则上办理结果与建议提案内容同步公开。(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新闻办、区网信办,其他区级有关部门)

四、围绕政府数字化转型,提升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按照统一标准体系、统一技术平台、统一安全防护、统一运维监管的要求,推进数据、服务、应用融通,加快建设基于统一信息资源库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着力破解信息公开数据底数不清、服务资源难以整合利用的问题。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在政府网站统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优化栏目页面设置和检索功能,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信息。(责任单位:区大数据局,其他区级有关部门)

(二)抓实管好政务新媒体。进一步明确主管主办职责,按照做强主账号和集约节约的原则,对不符合运营规范、难以继续运营的尽快清理整合。严格内容发布前审核把关,对重点稿件要反复校核,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信息。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政务舆情时,相关政务新媒体要按照规定程序,提升响应速度,滚动发布动态信息。推进全市统一的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新闻办、区网信办,其他区级有关部门)

(三)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以完善内部制度为抓手,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为重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对通过邮寄、传真等方式提交的申请,以及补正、延期、意见征询、办理结果和后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要全面及时录入全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数字化处理平台。(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其他区级有关部门)

五、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提升政务公开监督保障能力

各街道(镇)、各部门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要依法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履行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报同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备案,实行垂直管理的政府部门向其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备案。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人员负责。各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原则上应在本机关内设机构中指定,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根据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抓紧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等配套制度规范,并集中统一对外公布。

各街道(镇)、各部门要抓好政务公开的教育培训,稳步提升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重点做好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解读回应等工作以及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管理等业务的学习培训。

各街道(镇)、各部门要细化工作任务,结合实际提出具体措施。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区政府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监测和第三方评估。

附件:2020年椒江区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附件

2020年椒江区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1

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

区委编办、区司法局牵头,区级各有关部门负责

2

行政机关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在此基础上组织编写本级政府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

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级各有关部门负责

3

构建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

区政府办公室、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

4

以用权公开为导向,重点聚焦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关键岗位,按照浙政办发〔2020〕16号文件要求,于2020年9月底前完成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

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级各有关部门、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

5

各政府部门要系统梳理本机关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2020 年底前初步解决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等问题

区司法局牵头,区级各有关部门负责

6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加强统筹指导,逐步整理形成本级政府和本系统制度文件汇编并集中统一对外公开

区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

7

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全面阐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释放更多积极信号,为有效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努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拓宽发布渠道,丰富内容形式,增强传播力影响力,充分阐释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长期向好态势,有效提振市场信心

区发改局、区经科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商务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工作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

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相关政策信息。紧紧围绕着力稳企业保就业、增强发展新动能、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确保实现脱贫攻坚目标、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尤其加大纾困和激发市场活力规模性政策的公开力度,确保政策资金流向、使用公开透明,让政策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区发改局、区经科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农水局、区商务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工作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以监管规则和标准的确定性保障市场监管的公正性。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窗口服务,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政策咨询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10

全面优化办事流程,通过互联网等技术手段让办事人动态掌握办事进展,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根据“放管服”改革进程,及时更新并公开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加强“一件事”“一类事”等综合办事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

区跑改办、区大数据局,区级各有关部门负责

11

提升经济政策发布质量,注重对基层一线政策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和培训,确保减税降费等各项经济政策在实际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全面及时惠及市场主体。注重提升经济政策解读回应渠道的权威性,增强解读回应实际效果

区发改局、区经科局、区商务局、区税务局、区金融工作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

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

区政府新闻办牵头,区级各有关部门负责

13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主动公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培训,增强社会公众特别是应急预案执行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切实发挥应急预案实际效用

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级各有关部门负责

14

大力加强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工作,特别是对公众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养成的好习惯好做法,通过科普作品等形式加强宣传推广,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

区卫健局牵头负责

15

妥善办理涉及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公开后将损害公共利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定禁止公开情形外,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维护政府公信力。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对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收集的个人信息,要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管并妥善处理

区级各有关部门负责

16

正确执行关于主动公开的新规定,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2020年底前,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建设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级各有关部门负责

17

以完善内部制度为抓手,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为重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区级各有关部门负责

18

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更多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产品,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

区级各有关部门负责

19

做好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工作,推进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提升大数据分析能力、辅助决策能力、整体发声能力和服务公众水平。强化网络安全责任,抓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2020年底前,省级和地市级政府门户网站全部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 版

区大数据局牵头,区级各有关部门负责

20

通过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助力监管效能提升

区级公共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21

街道(镇)、部门要依法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履行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报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

22

要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并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必修课程

区委组织部、区司法局牵头负责

23

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认真梳理本级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中政务公开各项指标,根据新形势新要求予以调整完善。优化第三方评估,清理规范以行政机关名义参加社会上各类政务公开评估颁奖活动

区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