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对区本级部门和单位国家建设项目的财务收支、工程预决算审计;组织对全区行业性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根据局领导安排完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其他项目审计;承接相关的审计行政应诉;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