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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担全区财政票据的印(监)制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区财政电子票据财政部门监制签章和电子签名;
(二)执行省、市财政电子票据标准,推进全区财政电子票据改革,承担全区财政电子票据系统建设规划和管理等行政辅助工作;
(三)承担全区财政票据管理、制定本区财政票据管理制度和政策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区本级财政票据的申领、发放、审验、核销、销毁等事务性工作;
(四)负责全区财政电子票据的制样、赋码、传输、查验、入账和归档等工作;
(五)承担全区财政票据的专项稽查的行政辅助工作;
(六)完成台州市椒江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