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11331002002673575G/2020-135719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区外办、区金融办、区大数据局)
 成文日期: 2020- 06- 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建议、提案办理答复的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 2020-06-16 12: 0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一、议提案办理期限

    1.主办件原则上要在9月2日前办复完毕;因问题复杂、办理难度较大,在规定时限内难以完成的,应于820日前向建议提案代表(委员)说明情由,并书面报告交办单位(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和相应建议提案职能机构(人大代表选任工委、政协提案委),经同意后可适当延期,但延期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最迟不得超过12月2日)。

2.会办件,会办单位原则上要在7月16日前将办理意见书面函告主办单位(并在网上填写会办意见函,做好网上会办工作)。

二、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

1.既有主办单位、又有会办单位的建议提案。主办单位要负起牵头办理的责任,会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必须以正式文件书面递交会办意见(同时必须在网上填写会办意见)。区考核办根据网上会办件填写情况及主办单位对会办单位的评议情况,在考核时加以考虑。

2.面商沟通。每件建议提案正式答复前,主办单位至少都要与建议提案领衔人通过电话联系、座谈面商、登门走访、调研视察等方式进行沟通,征询其意见。

3.并案提案答复。领衔人有多个,在面商时,要与每个领衔人沟通,答复时,根据每个领衔人的内容分别做出答复,并

分别寄送答复件。

4.由区委区政府领导领办的重点建议提案。承办单位主要领导应全程跟踪办理过程,落实专人负责办理,领办领导、承办单位主要领导登门走访或安排面商,与建议提案领衔人(团体)充分沟通,结合建议提案内容提出具体意见,答复件定稿前,要经领办领导和督办领导审定。

5.由区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督办的重要提案。承办单位主要领导应全程跟踪办理过程,落实专人负责办理,邀请提案领衔人和该提案督办的政协专门委员会,安排面商,结合提案的内容提出具体意见,答复件定稿前,要经区政协专门委员会审定。

6.答复办文格式必须规范。要严格按照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印发的议提案答复格式进行答复(议提案答复件格式样本在议提案管理系统后台首页上下载),主办件格式特别要注意不要遗漏在答复件首页右上角处(与文号同行)标明“办理情况类别号”(A、B、C、D),以便代表、委员在填写《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时使用。办文时要从解决情况角度进行答复。对所提问题已解决或部分解决的,用“A”标明;对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用“B”标明;对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待以后解决的,用“C”标明;对所提问题无法解决或留作参考的,用“D”标明。

7.主办件答复抄送。主办办理结果应直接答复代表或委员(团体);联名提的,应在主送处写上所有代表或委员的名字并分别一一寄送。同时抄送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人大代表选任工委或区政协提案委各一份,建议办理结果还应抄送代表所在的镇人大主席团或街道人大工委。

8.主办反馈表寄送。政协提案寄送答复件时要随寄《区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一份;联名提的,只需寄送提案的领衔人(多个领衔人的,每个领衔都要寄送一份征询意见表)。人大建议抄送镇人大主席团或街道人大工委时随寄征询意见表,由镇街道的人大工委统一反馈。

9.认真做好网上办理工作。各主办、会办单位在主办答复函和会办答复函定稿形成文件后,要及时在椒江区议提案管理系统(http://60.191.149.105)上进行网上填写答复内容,以便代表、委员在网上反馈答复落实意见。网上未完成答复上传的视作该建议提案办理未完成。

10.主办评议。在网上填写建议提案答复内容时,主办单位要分别对建议提案质量和会办单位答复质量进行评议。

11.回头看答复。所有的建议提案、主办单位答复办理后,做好承办件的落实反馈工作。原则上要求在区议提案管理系统上进行一次回头看答复(答复办理3个月后,或根据另行通知要求)。

12.办理考核。承办单位(含主办、会办单位)的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纳入区委、区政府对各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以及对镇、街道“两个社会”目标责任考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