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K15105142/2020-120116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布机构: 区生态环境分局
 成文日期: 2020- 05- 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20年5月8日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台州市椒江振兴建材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钢构房屋构配件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查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0-05-07 14: 3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台环建(椒)示〔202027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台州市椒江振兴建材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钢构房屋构配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查意见。为保证审查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20582020513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行政许可科

通信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建设路7号(318000

电话/传真:0576-8883673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出决定要求听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台州市椒江振兴建材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钢构房屋构配件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台州市椒江振兴建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台州市椒江区洪家街道纬二路以北、经二路以东(工业)出让地块

建设内容及规模:台州市椒江振兴建材有限公司购买位于台州市椒江区洪家街道纬二路以北、经二路以东(工业)出让地块作为新厂区,并购置数控切割机、组立机、门型自动埋弧焊机、60A矫正机等设备,进行钢构房屋构配件生产。新厂区投产后可形成年产2万吨钢构房屋构配件的生产能力。

项目总投资:9100万元

环评单位:浙江泰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审批单位:台州市生态环境椒江分局

二、项目周边环境概况

本项目位于台州市椒江区洪家街道纬二路以北、经二路以东(工业)出让地块,东面为耕地(规划为工业用地),南面隔纬二路为空地(规划为农林用地),西面隔经二路为浙江鑫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北面为浙江鑫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主要的敏感点为项目北面的山头墩村居民点(200

三、项目主要污染源与环境影响预测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要求在车间焊接区域上方设置抽风罩,通过抽风罩集气,将焊接烟尘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根据 AERSCREEN 的预测结果,本项目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为7.85%,评价等级为二级。正常排放情况下,废气的短期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100%,项目环境影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排放各废气的环境影响可以接受。本项目各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均未超过环境质量浓度限值,因此无须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焊接车间需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本项目焊接车间周围50m范围内无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点,能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2、地表水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区域污水管网,纳入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经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目前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出水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远期污水排放执行《台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的标准限值。本项目废水经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后,企业近期主要水污染物达标排放量分别为:CODCr0.032t/aBOD50.006t/a,氨氮0.003t/a。远期主要水污染物达标排放量分别为:CODCr0.019t/aBOD50.004t/a,氨氮0.001t/a。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规定,本项目排放方式为间接排放,评价等级为三级B,可不开展区域污染源调查。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在污水处理厂处理余量范围内,且生活污水水质简单,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固废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固废主要是金属边角料、焊渣和职工生活垃圾。本项目金属边角料产生量约500t/a,焊渣产生量约3t/a,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产生量约7.5t/a,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本项目各固废经妥善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噪声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值一般在70~90dB之间。企业需采取以下隔声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①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下,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源强;②合理布置车间布局;③高噪声设备底部设置减震垫减震;④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⑤企业在进行生产时关闭门窗;⑥夜间禁止生产。在采取上述噪声防治措施后,预计厂界噪声能达标排放,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5、土壤环境影响结论

根据土壤现状监测,各因子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做好土壤防治措施后,对土壤的影响较小。

因此,本项目只要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营运期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四、项目主要污染治理措施及效果

 

 

 

1   污染防治措施清单一览表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

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

效果

大气

污染物

焊接

焊接烟尘

在车间焊接区域上方设置抽风罩,通过抽风罩集气,将焊接烟尘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达标排放

水污

染物

生活污水

CODCr、     BOD5

氨氮

做好清污分流和雨污分流工作。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进管标准后排入区域污水管网,纳入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

各污染物

达标排放

固体

废物

一般固废

切割

金属边角料

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

综合利用

焊接

焊渣

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

综合利用

职工生活

生活垃圾

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日产日清

保持清洁

噪声

①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下,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源强;②合理布置车间布局;③高噪声设备底部设置减震垫减震;④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⑤企业在进行生产时关闭门窗;⑥夜间禁止生产。

土壤

加强清洁生产工作,从源头上减少“三废”发生量,减少环境负担,厂区内地面做好硬化,化粪池做好防渗措施。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台州市椒江振兴建材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钢构房屋构配件建设项目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来讲,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信息发布单位: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

信息发布日:2020年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