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K15105142/2020-120114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
成文日期: | 2020- 05- 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20年5月8日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台州环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收集、贮存及转运危险废物5000吨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查意见的公告
台环建(椒)示〔2020〕2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台州环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收集、贮存及转运危险废物500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查意见。为保证审查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20年5月8日—2020年5月13日。
联系人:台州市环保局椒江分局行政许可科
通信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建设路7号(318000)
电话/传真:0576-8883673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出决定要求听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台州环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收集、贮存及转运危险废物5000吨项目
建设单位:台州环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章安街道椒北大道2338号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租用台州市兴帆眼镜有限公司部分厂房进行运营,租用建筑面积1567m2,购置储罐、厢式货车、半自动手推液压车等设备,并建设满足项目所需要危废堆场,预计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收集、贮存及转运5000吨危险废物的生产能力。本项目仅收集椒江全域范围内各类企业、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且本项目只进行收集、贮存及转运,不进行处理利用。
项目总投资:330万元
环评单位:浙江泰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审批单位:台州市环境保护局椒江分局
二、项目周边环境概况
本项目位于台州市椒江区海门街道慧谷创业园18幢-3,租用台州市兴帆眼镜有限公司部分厂房,四周均为工业企业。项目周边200米范围内无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点(离最近规划居住区360m)。
三、项目主要污染源与环境影响预测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危废贮存有机废气。
本项目危废贮存有机废气经处理后其有组织废气能够做到达标排放。本项目废气经收集治理后正常排放下各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10%,本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因此本项目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本项目各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均无超标点,因此无须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本项目危废贮存车间需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点,能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通过采取车间整体加强通风措施后,项目产生的恶臭对周围环境空气无明显影响。
2、地表水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本项目废水总量为102t/a,各污染物产生量为CODCr0.051t/a、BOD50.020t/a、氨氮0.003t/a。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各污染物近期外排量为CODCr0.0051t/a、BOD50.0010t/a、氨氮0.0005t/a,远期待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提高到《台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的相关标准后外排量为CODCr0.0031t/a、BOD50.0006t/a、氨氮0.0002t/a。本项目废水排放量较小,水质简单,不会对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产生明显的影响,废水经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对纳污水体水质影响不大。
3、固废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活性炭、废防护用品及抹布、废桶、生活垃圾。
废活性炭、废防护用品及抹布、废桶委托台州市德长环保有限公司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本项目固废经妥善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噪声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货物装卸噪声和车辆进出噪声。货物装卸噪声值约为70~75dB,车辆进出噪声值约为65~75dB。项目需采取一定的隔声降噪措施:合理安排装卸时间,切不可在中午休息时间内进行。加强车辆管理,设置指示牌加以引导,避免车辆不必要的怠速、制动、起动甚至鸣号,并设置慢速标志,要求做到车辆进出厂区及在厂区内实行慢速行驶。因此可认为在采取相关的噪声防治措施后,预计本项目厂界噪声可达标,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5、地下水环境影响结论
企业要加强污染物源头控制措施,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防渗措施,则对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
6、土壤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对土壤的影响主要途径为垂直入渗。本项目液体类危险废物均储存于储罐、铁桶及塑料桶中,贮存设施外设置围堰;其余固体废物均储存于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标准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规范的危废仓库内,且车间地面均做好防腐、防漏处理,若发生泄漏及时清理,一般情况下对土壤环境影响不大。本项目土壤污染可能性最大的情况为装卸区收集池破裂,收集的液体类危险废物泄漏进入土壤。本环评要求企业加强管理从源头上尽可能减少液体类危险废物的跑冒滴漏,并及时清理收集池中的危险废物,加强检查若发现收集池破裂及时修补,则项目污染物的垂直入渗对土壤影响较小。
7、环境风险分析结论
根据对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分析,本项目的环境风险主要表现为在危险废物贮存及运输过程中突发的火灾爆炸、泄漏事故导致的大气、水体及土壤环境污染,一般来说,这些事故发生概率较小。企业在做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应急预案等环保管理工作后,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以得到控制,环境事故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四、项目主要污染治理措施及效果
表1 污染防治措施清单一览表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编号) | 污染物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
大气 污染物 | 危废贮存有机废气 | 非甲烷总烃 | 要求企业对HW12、HW49类危险废物单独密闭的隔间,并在隔间顶部设置若干个集气口,平时隔间门窗关闭,收集的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以上的排气筒1#高空排放。 | 达标排放 | |||||||||
水污染物 | 生活污水 | CODCr、BOD5、 氨氮 | 做好雨污分流工作。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进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再经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远期处理达《台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 各污染物达标排放 | |||||||||
固体废物 | 废气治理 | 废活性炭 | 委托有台州市德长环保有限公司 进行处置 | 妥善处置 | |||||||||
清洁、日常工作 | 废劳保用品 及抹布 | ||||||||||||
收集装卸 | 废桶 | ||||||||||||
日常生活 | 生活垃圾 | 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日产日清 保持清洁 | ||||||||||
噪声 | 项目应合理安排装卸时间,切不可在中午休息时间内进行。加强车辆管理,设置指示牌加以引导,避免车辆不必要的怠速、制动、起动甚至鸣号,并设置慢速标志,要求做到车辆进出厂区及在厂区内实行慢速行驶。 | ||||||||||||
地下水 | 地下水污染防治主要是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一)源头控制措施 加强清洁生产工作,从源头上减少“三废”发生量,减少环境负担。 (二)分区防控 渗透污染是导致地下水污染的普遍和主要方式,主要产生可能性来自事故排放和工程防渗透措施不规范。本项目的地下水潜在污染源来自于油桶等,结合地下水导则,针对厂区各工作区特点和岩土层情况,提出相应的分区防渗要求。 (1)做好事故安全工作,将污染物泄漏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做好风险事故(如泄漏、火灾、爆炸等)状态下的物料、消防废水等截流措施,设置规范的事故应急池。 (2)加强厂区及地面的防渗漏措施。 ①加强管道接口的严密性,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②做好储罐区、危废仓库的防渗漏措施。 ③防止地面积水,在易积水的地面,按防渗漏地面要求设计。 ④排水沟要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建设。 ⑤加强检查,防水设施及地埋管道要定期检查,防渗漏地面、排水沟和雨水沟要定期检查,防止出现地面裂痕,并及时修补。 ⑥制订相关的防水、防渗漏设施及地面的维护管理制度。 本项目地下水分区防渗图见附图六。 表2 企业各功能单元分区防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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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 | 要求企业加强管理,从源头上尽可能减少地面漏油的产生,并及时清理收集池中的漏油;加强检查,若发现收集池破裂及时修补。 | ||||||||||||
风险防范措施 | 危险废物的运输转移应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条例》、《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转运前应检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核对品名、数量和标志灯,并检查容器的稳定性、严密性,确保运输途中不会破裂和倾倒;严禁运输车辆经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人口密集的居住区;危险废物贮存区必须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配备必要的危险品事故防范和应急技术设备。并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标准修改单相关要求执行;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相关应急物资,定期培训和演练,做好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响应措施。 | ||||||||||||
其他 | 1、 液体类危险废物四周需设围堰,要求围堰容积足以容纳围堰内物料一次完全泄漏量。 2、 不同代码的危险废物分类分区进行暂存,不得相混。 3、 危险废物装卸区设1个1m3的收集池和导流系统,主要用于收集装卸时不慎泄漏的危险废物。 4、 废蓄电池仓库需设置1个1m3废电解液收集桶及导流系统,配置一套风量为1000m3/h的碱液喷淋设施,防范蓄电池意外破损风险事故下产生的废电解液和硫酸雾。 5、 加强检查,防渗地面、导流沟等,若地面出现裂缝及时修补。 6、 厂区内运输货梯做好防腐防渗措施,同时危险废物上下楼运输时盛装于托盘内,防止危险废物发生泄漏。 |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台州环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收集、贮存及转运危险废物5000吨项目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符合《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标准修改单、《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607-2011)、《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09)、《电池废料贮运规范》(GB/T26493-2011)、《椒江区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
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信息发布单位: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
信息发布日: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