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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一家整形美容医院因虚假宣传受罚10万元

发布日期:2020-04-24 10:2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今日椒江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规定,属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作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4月20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责令一家整形美容医院当事人停止虚假宣传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处以10万元的罚款。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当下爱美人士出入医疗美容机构已经成为一种时尚的生活方式,吸脂、双眼皮、隆鼻等医疗美容项目也成了一些爱美人士的选择。然而,整形美容行业的大量违规宣传问题极易误导消费者。

1月10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某整形美容医院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在其一楼发现3块钉制在墙上的广告牌,其中2块广告牌上标有其公司员工的相关介绍,标注“曹氏无创眼部无痕年轻化创始人、香港小姐选美大赛评委、自体黄金活细胞填充创始人之一、逆龄再生。童颜网创始人之一、6项医学美容发明人”、“毕业于山西医科大学”、“已完成整形美容手术2000余例”、“是目前中国新生代整形美容的领军人物”等字样,另1块标注“同济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先后研修于上海第九人民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等国家知名整形外科医院”、“被亚洲医师协会授予21世纪极具潜力的20位中国整形大师之一的称号”等字样。第3块标注“6D水动力环形吸脂是采用德国全智能螺旋水刀”等字样。另在二楼前台墙上发现挂着一块手写的白板,写有“2020年1月10日手术排台 9:00 谭X玲 假体下巴;10:30王X 开运美俏鼻S3;12:00潘X瑶 开运美俏鼻S3”等字。

上述广告给人的感觉这是一家服务专业、设备精良、医资充沛且顾客众多的整形医院,那么,真的如广告所宣传的这是一家实力雄厚、顾客盈门的整形医院吗?

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真相浮出水面。该整形医院为了能更好地吸引顾客,于2019年10月6日让广告公司为其制作了3块上述文字标注的广告牌,所记录的内容是其凭空编出来的,完全是虚构的,无法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白板上手术排班记录也是随意编出来的,每天白板上的内容按照每日实际日期随意进行修改后再挂在前台墙上,当日并未有上述相关人员的手术排台及预约记录。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提醒广大爱美人士:认清生活美容与医疗美容的不同, 吸脂、隆胸、双眼皮、隆鼻已经属于医疗美容范畴,求美者应当选择权威正规的整形美容医院进行手术。即使像上述拥有《医疗机构许可证》的整形美容医院的广告宣传,也要时刻保持警惕,不要轻易相信,因为也有可能是杜撰的,避免导致美容不成反毁容的悲剧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