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11331002002673575G/2020-137764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区外办、区金融办、区大数据局)
 成文日期: 2020-02-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椒江区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0- 02- 28 08: 4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2019年,椒江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不断推进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平公正、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确保政府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为推动台州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2019年度椒江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

2019年,椒江区以推进全面依法治区为统领,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契机,聚焦我区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推进法治椒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打造“无证明城市”。近年来,椒江区持续推动深化“最多跑一次”工作,全面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除例外事项清单外,其他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全面实现“最多跑一次”100%覆盖。全区政务服务事项1319 项,已实现“最多跑一次”1319项,实现率100% ,零跑462项,零跑率35%。组织开展行政许可清理工作“回头看”,坚决纠正变相许可事项。积极响应台州市打造“无证明城市”工作的号召,践行“妈妈式”服务理念,深入开展椒江区证明事项清理,共对全区76家单位的4386项权力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其中涉及证明材料的事项400项,证明材料695件,已全部撤销清零,真正实现群众办事零证明。4月1日开始试运行“无证明城市”,设立督查协调组,通过96345群众挑刺热线接收群众投诉,分类梳理、协调处置各类问题。开展证明材料核查系统的搭建,首创“三级联动”核查机制和“专窗服务”模式,形成材料清单无证明,解决路径标准化,市外证明有服务,获得张晓强市长批示肯定。对各街道(镇)便民服务中心开展专项督查,并邀请相关单位和代表召开座谈会,深化公共服务领域的证明事项清理。5月底,基本创成“无证明城市”,形成创建“无证明城市”椒江经验。

二是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民营企业发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着眼于增强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开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市场准入行为专项治理行动,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出台《深化商事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实施意见》、《椒江区常态化企业开业“一键通办”改革实施方案》和《2019年椒江区深化一般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要点》等文件,大力推动简政放权,推进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按时办结,实现一般企业投资项目从赋码到竣工验收审批“最多 90 天”的工作目标,实现率为100%,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深入了解企业法律服务需求,围绕中小企业发展、企业转型升级、企业股改上市等重点领域,针对企业特点和法律需求量身定制“普法课程”;优化公证便民利民新举措,在公证行业开展“妈妈式”服务,构筑企业法律风险防火墙。提供全天候无休日网上法律咨询服务,自“最多跑一次”改革以来,法律援助受理审查当场办结率100%,通过网站、微信提供法律咨询解答、维权指引等服务500多人次。创设“同城通办”工作机制。提供“妈妈式”贴心服务,实现法律援助异地申请“零距离”;全面推行法律援助审批主办责任人制度,实行“当场受理、当场决定、当场指派”,实现法律援助办理“零等待”;推行网上办理和上门办理服务模式,实现法律援助申请“零跑动”;健全案件“点援式”指派制度,实现受援人选择承办律师“自由化”。针对民营企业权责分配、登记变更、各类合同法律风险、融资担保法律问题、劳资纠纷防范、知识产权保护等中小投资者常涉法律问题,组建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专门团队,零距离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纠纷调解、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

(二)建立健全机制体系,强化提升法治能力

一是深入推动规范性文件规范化管理。不断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各项制度,促进规范性文件的规范化建设,2019年共制定区级规范性文件14件,出台前全部在区政府网站上进行7天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并对内容进行全面合法性审查,内容重大的还需经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审议通过,规范性文件正式出台后全部在规定期限内在区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并报市司法局和区人大法工委备案。2019年全区各部门共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10件,全部由司法局进行备案审查。完善了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每年定期开展清理,如2019年下半年开展了涉及机构改革的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及其他专项清理活动,共清理区级规范性文件256件,其中继续有效的199件,废止的45件,宣布失效的12件,清理结果已向社会公布,未列入继续有效目录的文件不再作为今后行政管理的依据。

二是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按照《台州市椒江区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办法》的要求,规范开展全区的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工作,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归档保管等重要环节,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不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出台了《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和年度目录管理办法》、《椒江区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情况记录制度》等配套制度,明确细化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和合法性审查程序等,全面排摸梳理区政府重点工作事项,筛选出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影响面广的4项决策事项,制定椒江区人民政府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要求列入目录的重大事项承办单位按照规定落实相关程序。

三是积极开展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工作。全年共审查重大行政合同206件,涉及合同标的137.16亿,提出审查意见914条。开展了生效合同统计工作,对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全区各单位承办的生效合同进行全面排摸,全区共有生效合同1488件,标的总额99577.3万。其中,已经履行完毕的1186件,正在履行中的301件,履行中止的1件,经过合法性审查1352件,审查率为90.86%。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政府公信力建设

一是全面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以及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决策部署,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重点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海洋渔业等执法领域组建综合执法队伍,整合执法职责,规范执法事项,推行综合执法。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进行有序整合,锁定编制底数,执法队伍不同性质编制保持现状,严把人员进口关,严禁将不符合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范要求的人员划入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严禁挤占、挪用本应用于公益服务的事业编制,确保执法人员编制主要用于执法一线。完成执法主体梳理和确认公告工作,开展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共119名执法人员参加,通过108名,通过率91%,截至2019年底全区执法证持证率为91.1%,充分保证执法人员持证上岗。

二是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椒江区各行政执法单位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逐步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8月起在全区开展“三项制度”自查自纠,并召集主要执法部门召开专题调研座谈会,共同探讨我区在“三项制度”施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其中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主要执法部门“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较好,通过政务服务网平台公示执法信息,接受公众监督;配备了相应数量的执法记录仪,保证满足实际执法需求,规范开展文字和音像记录,推行信息化办案系统应用,实现全程智能电子化记录;各配备3-5名法制审核人员,负责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并充分发挥专职法律顾问作用,把好全程法制审核关,进一步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是严格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国家关于“互联网+监管”和浙江省推进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以及“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应用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执法监管数字化应用体系建设,推动政府部门执法监管改革,构建“互联网+监管”新型监管模式,2019年底平台已经得到全面应用,全区开通执法人员账号361户,实现账号开通率100%,掌上执法开通率100%,掌上执法激活率100%,掌上执法至少2次人员占比100%,使用掌上执法系统检查占全部检查数的90%以上。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截至2019年12月,椒江区共有23家执法单位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上设置双随机抽查任务172条,任务设置检查次数3342户次,已检查3294次,检查完成率98.56%。双随机检查出问题数804个,检查出问题率24.41%。初步建立了企业信用体系,各相关部门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合惩戒,各类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结果全部录入互联网+监管平台,并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作为信用监管基础信息依法公开,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纳入部门联合惩戒。

(四)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深入构建平安椒江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复议职责。2017年年底,椒江区行政复议局正式成立并实体化运作,2018年5月正式入驻区综治工作中心,并配备了听证室、律师阅卷室、调解室等办公区,总面积共400余平方米。2019年,行政复议局整合资源,统筹安排,不断改进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推行“阳光复议”工程,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建立解决行政争议法律援助机制,优化行政复议工作流程,做到政府行政复议工作以“一个口子”对外,为当事人提供便利。健全和规范行政复议申请权告知制度、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制度。建立行政争议诉调衔接机制,设立“椒江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加强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衔接,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初始阶段,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实行行政错案约谈机制,对符合《台州市椒江区行政错案约谈办法》规定情形的单位负责人及时发函约谈并做好记录,力求约谈到位、约谈出效果。全年共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交的各类行政复议申请55件,其中登记存档5件、受理40件、不予受理的8件,因调解直接撤回申请的2件。共审结案件34件(含审结2018年受理的案件4件),其中维持18件,驳回2件,纠错6件,纠错率为17.6%,经实体审查后调解撤诉的10件,调解结案率为31.3%。同时,依托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成功调解涉诉行政争议3件,结案金额共计约7万元。

二是打造“四位一体”综治中心,全面推进“诉源治理”。椒江区为解决基层治理阵地零散难题,建成全市首家区级社会治理中心,全方位整合法院、信访局、行政复议局、法律服务援助中心、劳动监察大队、矛盾调处中心、群团组织、各行业调解室等资源,集咨询、调解、接访、仲裁、复议、公证、援助功能为一体,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大格局,全面纵深推进“诉源治理”。综治中心成立后,立足矛盾纠纷化解本位,打造“诊所式”全科调解模式,长期派驻调解专家“坐诊”,2019年,全区共受理矛盾纠纷2794件,调处成功2772件,调处成功率为99.21%,调处金额达16343.18余万元,其中涉及非正常死亡纠纷案件66件,均调处成功,无一起非正常死亡纠纷案件转化为上诉上访案件,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连续12年成功创建省“平安县(市)”,被授予“平安金鼎”,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昌荣,省高院院长李占国分别来椒江考察综治工作中心建设情况和诉源治理工作,均对此项工作作出充分肯定。

(五)加强组织领导,营造全民守法氛围

一是创新推进专职法律顾问制度。椒江区于2015年在浙江省率先探索建立政府专职法律顾问制度,2016年3月区政府法律顾问室正式挂牌成立,2018年底升级成为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室,推动政府专职法律顾问制度向党委及其工作部门延伸,实现专职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法律顾问室实行集中处理法律事务模式,将原来分散在各个党政机关内部重大的法律事务转归到法律顾问室,共有法律顾问和法律助理各5名,分为5组,分别为区委区政府及9个街道(镇)、55个部门、12个人民团体、51个指挥部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正式挂牌成立三年多以来,法律顾问共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36次,审查、起草行政合同483件,涉及合同标的额约474亿元,提出审核意见2867条,为部门和街道(镇)提供法律咨询或法律服务837件,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282件,共出具法律意见1082条,处理诉讼案件427件,在防范政府行政法律风险和减少政府行政经费支出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省市领导的批示肯定。浙江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冯飞批示:关键是真做、真用、真听。原台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董贵波批示:希望椒江区专职法律顾问继续发挥好作用,为政府依法行政建设作出贡献。人民网、中国日报网、浙江省政府门户网站、浙江省司法厅网站、台州日报等主流媒体也相继报道了专职法律顾问制度。在该项制度的有力推广下,椒江区连续四次获评“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属全省唯一。

二是全面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出台《2019年椒江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定期召开全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暨府院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工作联席会议,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列席参加,会上表彰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和个人,重点研究探讨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保证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建立健全区委理论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机制,把法律学习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在椒江区第30次区政府常务会议上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专题学习,从条例出台背景、具体内容及现实意义等方面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进行深度解读。全年通过区委理论中心组开展领导干部集体学法4次,学习主题包括依法行政与监督、《浙江省教育督导条例》解读等。

三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制度。出台全区普法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召开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推动责任落实。强化推进以案释法工作,完善以案释法发布平台,发布典型案例,发挥宣传作用,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实效。继续推行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计划”及公务员年度学法用法考试、青少年普法教育等工作。通过“民主法治村(社区)”、“三治融合示范村(社区)”、法治进文化礼堂等创建活动大力拓展群众中家门口的法治文化阵地。截至2019年底,拥有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3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83个;已获评法治宣传规范化街道(乡镇)4家(海门街道、洪家街道、葭沚街道、前所街道);已建成法治文化公园、广场15个(将原法治公园打造升级成椒江区宪法主题公园、新建设葭沚大转盘法治文化公园),学校法治角70余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10个,户外法治宣传牌100多个,法律书屋300余个,法治宣传长廊、绘墙等400余处。

二、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短板分析

(一)部分政府领导法治素养还不够高,攻坚破难和依法行政意识往往没能做到正确权衡。在工作实践中,一些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比较淡薄,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知法犯法等现象偶有出现,特别是个别领导干部不尊崇宪法、不敬畏法律、不信仰法治,习惯于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特别是在处理依法行政与攻坚破难的关系时,由于两者之间有时存在权衡关系,在推动攻坚破难过程中可能会对依法行政工作产生疏忽或者不得不放弃一些对法治理念的坚持,最后导致决策失误。

(二)部分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法治理念不够强,局限于小章小规的约束,本位思想重。一些执法部门内部规章繁琐复杂,不符合当前的法治大环境,部分执法人员法治格局不够,在服务企业和群众、为民办实事等过程中有时会有思想局限,只注重本单位内部的小章小规,不能灵活地站在整个法治大环境下考虑问题,在为民营企业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过程中,和企业、百姓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

(三)部分执法部门执法规范化程度还不够,行政败诉率仍偏高。实际工作中我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一定问题,首先体现在主观层面上,个别执法人员的执法思想有待提高,对行政执法的意义、目的认识不深,把握不透,存在抵触思想、厌烦情绪,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此外,一些执法部门的执法责任制度规范不完善,在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上仍存在职责不分、责任不明的情况,对执法行为缺乏统一的规范标准,执法流程运行机制也不完善,各环节衔接不紧密,监督不到位,执法部门在作出执法决定时存在瑕疵,如主要证据不足、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等,导致行政败诉率较高。

(四)行政复议接受度不够,质量有待提高,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居高。行政复议的救济渠道仍不够畅通,行政复议法的宣传广度和深度不够,群众对于行政复议的知晓率不高,遇到行政纠纷时愿意选择行政复议途径进行维权的人不多,加上个别群众对行政复议的信赖度不高,片面认为行政复议存在“官官相护”、办案不公等情况,从而选择司法救济途径的现象比较普遍,导致行政诉讼案件数量高居不下。

(五)缠诉缠访问题比较严重,相关制度措施有待完善。在涉诉信访工作中,大部分申诉信访件经过一定的教育疏导和解释工作,申诉信访人会息诉息访,但仍有部分会演变为上访老户,这些人思想“错位”、法律知识欠缺,加上相关部门屈于上级考核的压力,面对缠诉缠访老户,时有妥协迁就,千方百计从各方面做工作,直至其满意为止,长期以来使其变本加厉,新问题层出不穷,还有一些上访者反映到某些部门后,接待人员对案件事实并不清楚,答复口径不统一,多头批示,给当事人过多希望,最后问题仍得不到解决时就导致长期缠诉缠访,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六)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执行不够到位,制约监督没有完全发挥作用。虽然椒江区制定出台了一系列重大行政决策方面的制度文件,进一步完善了相关的程序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较普遍的程序执行不到位问题。第一是公众参与的途径较少,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决策出台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不够,第二是专家论证机制不够完善,论证多流于形式,而非真正科学客观地进行论证,第三是合法性审查机制不健全,一些部门法治意识淡薄,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不经合法性审查,或无视审查结果,导致严重后果发生。此外,对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存在的问题,还未建立完善的制约监督机制,存在一定的监督空白。

(七)普法效果有待加强,特别是校园普法。普法宣传是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但是少数单位及领导干部对“七五”普法的重要性、长期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将其摆上本单位重要的工作日程,个别单位开展普法活动的主动性不强,措施不够有力,还有一些单位普法工作人员缺、设备差、经费少问题比较突出,普法的形式比较单一,缺乏创新意识,普法工作没有达到应有的深度和氛围,特别是校园普法工作存在较大问题。校园普法教育内容少、不系统、不全面,把法制教育等同于法律知识教学,仅仅停留在的“知法”层面,忽视了学生法律情感的陶冶和法律行为习惯的培养,普法效果有待加强。

(八)执法漏洞未弥补到位,特别是民生重点领域和安全生产、生态环保方面执法监督力度不够。行政执法监督是规范行政执法的有效途径,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近几年椒江区行政执法监督取得了一定成效,行政执法乱作为现象得到了较大改善,但是行政执法不作为现象仍偶有存在,个别执法人员选择性执法,对有些难管的问题视而不见、放任不管,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政府形象,因此行政执法监督方面仍有较大改进空间,主要是当前监督手段比较单一,通常只是采取案卷评查和专项检查的方式进行,而且将主要精力放在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农水、公安、卫健等较大的执法领域,检查活动数量偏少,范围偏窄,未形成系统化、制度化、经常化和全面化的执法监督格局,在民生重点领域和安全生产、生态环保方面存在较大疏漏。

三、2019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19年,椒江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以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根据台州市委办印发的《台州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统筹推进各项法治建设工作,促进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在《台州市椒江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基础上,分别制定了部门、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二张清单,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工作,要求各街道镇、党委和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在年度考核述职中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党政领导干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的,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予以问责,推进椒江区法治建设取得新的成效,提升人民群众在法治领域的满意度、获得感。

四、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增强公务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并使其成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示范和表率。

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一个地区依法行政的水平。一是加强公务员依法行政意识的培养。学法的内容不仅仅是对法律条文的学习和把握,更应当从法律理念、法治信仰等方面着手,力求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入全面理解法律权威,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并在工作中学法、用法、懂法、守法。二是加强对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的培养。依法行政观念解决的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依法行政的认识问题,还停留在抽象静态阶段,依法行政的实现还需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据法律解决行政实际问题的行为能力得到明显增强,使其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能够依法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

(二)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继续推动建立综合执法队伍,合理界定各部门的执法权限,明确执法责任,特别是推进综合执法,减少执法的层级,增强基层执法的能力,提高行政执法效率。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评议考核,评议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奖励惩处、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三是要加强执法队伍管理,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个人信息数据库,坚持持证上岗制度,严禁无证执法;坚持动态法律培训,组织开展法治专题培训班,切实提高行政执法素质。

(三)坚持惩防并重,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采取多种措施,落实权力机关监督,理顺行政监察机构体制,坚持外部监督和内部自控相结合,推进行政执法监督进入制度化、透明化、规范化轨道。一是开展经常性行政执法内部监督,扩展监督范围,加强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防患于未然。积极进行行政执法争议和矛盾的协调,明确执法权限和责任,化解执法矛盾,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发生。二是加强政府法制机构的外部监督。将行政执法监督的对事权,扩大到既对事又对人,将对人的建议权转变到直接处理权,强化外部监督作用,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权威。三是健全行政程序制度。建立健全以调查、听证、告知、回避、公开等制度为核心的行政程序制度,实现实体控权与程序控权并举,增进关系协调,保持利益平衡,实现形式合理与实质合理的有机结合,以程序公正促进实体公正。四是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主体资格、法定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办法,建立行政执法投诉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行政问题,严格责任追究,公开查处结果,以执法公开促执法公正。五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根据行政执法的职能要求,将行政执法责任及时分解落实到行政执法机构及行政执法岗位,加大对行政执法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评议考核和追究力度,构建不敢为责任追究机制。

(四)推动法治政府考评体系建设,为法治政府建设确定量化指标。

在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建立细致可行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机制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考评的导向作用、强化考评的严肃性并提高考评的实效性。第一要对照《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的百项指标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有机结合,摸清难点、痛点、堵点,以钉钉子精神尽快补齐短板、改善薄弱环节,清单式整改、销号制落实,确保各项指标任务落地落实,争取在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大考核环境中走在前列。第二要通过提升公众评价比重,引入第三方考评机制,借助全社会力量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客观公正地对法治政府建设作出评价,并切实提高考评的结果应用力度,外在的社会压力对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无疑是一种巨大的考验;坚持赏罚分明、奖惩并举,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不力的部门,要动真格、严肃追究部门一把手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