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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11331002733218031T/2020-137100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 |
成文日期: | 2020-12-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及省、市、区相关要求,椒江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组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椒江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联系(地址:椒江区江城南路88号;邮编:318000;电话:88836708;传真:88835521;电子邮箱:qxzfwzx@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公开实效。
(一)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条例》。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调整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倪海滨主任任组长,办公室、督查科、政府采购中心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持续巩固一把手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处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条例》。根据《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指南等内容进行调整,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发展。
(二)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力度。为保证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将我中心的政务信息按照机构信息、规划计划、工作信息等6大类全面梳理,并分为机构职能、政务活动、采购招标等15类进行整理,重点做好主动公开信息的梳理,确保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三)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对于申请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畴或无法按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取得申请人的理解;答复申请时,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2019年,中心未收到申请公开。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积极开展涉及个人隐私或敏感字样信息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整改。按照区要求,根据国务院有关部委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标准指引,对主动公开目录及时进行调整,按时公开信息,2019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0条
(五)平台建设情况。我中心对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全年公开政府信息140条。其中机构组织栏目3条,占2%;规划计划1条,占0.7%;工作信息22条,占16%;财政信息2条,占1.4%;采购招标信息75条,占53.6%;公告公示13条,占9.3%;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5条,占17%。
(六)监督保障情况。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理顺工作机制,建立以日常督查指导、测评反馈和公开督促整改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度实际产生数量 | 对外公开数量 | |
制作 | 获取 |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依据、条件、程序 | 处理决定数量 | |
原有项目数量 | 本年更新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依据、条件、程序 | 处理决定数量 | |
原有项目数量 | 本年更新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七)项 | |||
信息内容 | 公开渠道 | ||
财政预算、决算 | 椒江区政府门户网站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原有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项目数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5 | 5378.01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 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务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基础性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有差距,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考虑 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维护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二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在抓好固定性内容、常规性工作信息公开的同时,继续抓好行政审批上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热点问题信息的公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专人管理,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大监督检查考核力度,看责任是否到位,制度是否执行,工作是否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