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3310020026730578/2020-137039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区司法局(区行政复议局) | |
成文日期: | 2020- 12- 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椒江区城市道路两侧退让地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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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城区新建小区和新建公建建筑逐渐增多,道路建筑后退部分范围逐渐扩大。为进一步加强城区城市道路两侧的建(构)筑物(含围墙)与道路红线之间的建筑退让用地(以下简称建筑退让用地)的建设、养护和管理,美化市容景观环境,保证市政设施的正常使用,提升文明城市水平,急需出台相关管理办法。
二、起草的目的
加强城市道路两侧退让地管理,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质。
三、起草的法律依据及主要内容
主要依据:
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浙江省城市景观风貌条例》、《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台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等,及省、市下达的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目标考核任务等文件精神。
主要措施:
一、凡属城市道路两侧的建筑退让用地,其产权单位都必须按规划要求进行地面铺装和绿化,禁止搭建建(构)筑物和擅自挖掘、占用,禁擅自改变规划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