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K15105142/2020-120303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布机构: 区生态环境分局
 成文日期: 2020- 11- 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台州市升龙眼镜有限公司年产50万副金属眼镜技改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查意见的公告(2020年11月6日)

发布日期: 2020-11-05 11: 1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台州市升龙眼镜有限公司年产50万副金属眼镜技改项目

椒江区前所眼镜小微企业创业园4号楼4-5层

台州市升龙眼镜有限公司

州市升龙眼镜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8月30日,选址于台州市椒江区前所眼镜小微企业创业园4号楼4-5层,租用台州市来奇镜片有限公司所有的空余标准厂房,引进抛光机、超声波清洗机、滚筒机等设备,实施年产50万副金属眼镜技改项目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拉砂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引至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少量焊接废气、印字废气加强机械通风,无组织排放;割片粉尘经设备自带除尘措施处理后排放车间内。

废水:项目生产废水经车间污水处理设施(絮凝沉淀)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起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最终经椒江区前所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固废:废边角料、废抛光盘、废橄榄壳、割片废料、集尘灰、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单位综合利用;废油墨桶、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

噪声:选购高效、低噪的设备;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优化车间设备布局和设备运行时间安排;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合理的降噪、减噪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为保证审查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11月6日—2020年11月12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综合科(行政许可)

联系电话/传真:0576-88836730,88521591

通讯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建设路7号(31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