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11331002002673559T/2020-130216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布机构: 区公安分局
 成文日期: 2020- 11- 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落户(迁入就业地)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 2020-11-27 10: 1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一、申请材料目录

(一)迁移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1份;

(二)户口迁移证,原件1份;

(三)毕业证书,原件1份;

(四)(1.-3.根据申请人员情况选用)⒈拟迁入户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原件1份;2.拟迁入户居民户口簿,原件1份;3.房屋权属证明,原件1份。 

(五)劳动合同,原件1份。

二、办结时限

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给予办理。

三、收费依据及标准

居民户口簿:首次发簿免费,丢失、损坏等情况补领的,每本5元。浙价发〔199498号。

四、结果送达 

现场送达。

五、咨询途径

窗口咨询:椒江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江城南路88号)综合受理窗口(二楼C区34至42号窗口)或各街道派出所

电话咨询:椒江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0576-88836727、洪家:0576-89017551、下陈:0576-89013310、前所:0576-88924411、章安:0576-89017100、大陈边防:0576-88900110   或者0576-12345

电话投诉:0576-888367110576-12345;

网上咨询投诉: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www.zjzwfw.gov.cn

     六、办公地点和时间

办公地址:椒江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江城南路88号)综合受理窗口(二楼C3442号窗口)或各街道派出所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2:00-5:0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0-4:30

各派出所:洪家、下陈、前所、章安:

                       夏季:上午8:00-11:30  下午2:00-5:00

                           冬季:上午8:00-11:30  下午1:3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