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331002002673559T/2020-130213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区公安分局 | |
成文日期: | 2020- 11- 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港、澳、台居民回内地(大陆)定居落户办事指南
一、申请材料目录
(一)批准定居通知书,原件1份;
(二)香港居民身份证或澳门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身份证,原件1份;
(三)拟迁入户户主居民身份证,原件1份;
(四)拟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原件1份;
(五)拟迁入户的房屋权属证明,原件1份;
(六)公有房屋租赁证,原件1份;
(七)亲属关系证明(现有系统信息无法证明需提供),原件1份(部门间核查);
(八)结婚证,原件1份;
(九)出生医学证明,原件1份;
(十)户籍注销证明,原件1份(部门间核查)。
二、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三、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四、结果送达
现场送达、邮寄送达
五、咨询途径
窗口咨询:椒江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江城南路88号)—综合受理窗口(二楼C区34至42号窗口)或各街道派出所;
电话咨询:椒江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0576-88836727、洪家:0576-89017551、下陈:0576-89013310、前所:0576-88924411、章安:0576-89017100、大陈边防:0576-88900110 或者0576-12345
电话投诉:0576-88836711、0576-12345;
网上咨询投诉: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www.zjzwfw.gov.cn
六、办公地点和时间
办公地址:椒江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江城南路88号)—综合受理窗口(二楼C区34至42号窗口)或各街道派出所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2:00-5:0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0-4:30。
各派出所:洪家、下陈、前所、章安:
夏季:上午8:00-11:30 下午2:00-5:00
冬季:上午8:00-11:30 下午1:3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