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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行政审批工作。负责起草市容环卫管理管理方面规范性文件和标准工作,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城区市容市貌、户外广告等专项规划。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负责城市生活垃圾转运调度、消纳和消纳处置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城市建筑垃圾、建筑泥浆的消纳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区环境卫生管理和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协调和指导全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业务培训工作。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协调环卫基础设施运行管理涉及的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公共停车场所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城区防汛、抗台、抗雪等抗灾救助工作。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令时:8:30-12:00 14:30-17:30 冬令时8:30-12:00 14: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