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K15105142/2020-120030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
成文日期: | 2020- 01- 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20年1月9日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7亿套智能终端用光学组件技改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查意见的公告
台环建(椒)示〔2020〕1号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7亿套智能终端用光学组件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查意见。为保证审查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2020年1月9日—2020年1月15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行政许可科
通信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建设路7号(318000)
电话/传真:0576-8883673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出决定要求听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7亿套智能终端用光学组件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台州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椒江开发大道东段2198号
建设内容及规模: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台州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椒江开发大道东段2198号。本项目占地面积为15043.6m2,建筑面积为36551.8m2。企业拟投资145921.62万元,引进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镀膜机、涂胶显影机、自动检查机等设备,并购置激光切割机、光刻机、超声波清洗机等设备,形成年产4.7亿套智能终端用光学组件的生产能力。该项目已由台州市椒江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备案。
项目总投资:145921.62万元
环评单位:上海建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审批单位: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
二、项目周边环境概况
本项目拟建址位于台州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椒江开发大道东段2198号,周边以规划工业用地为主。本项目所在厂房东面为七条河,隔河为海虹大道;南面为开发大道及规划工业服务用地;西面为东联线(农场路),隔路现状为农用地(规划工业用地);北面现状为农用地,规划为工业服务用地。
最近敏感点为西北侧建设村村民住宅,最近1户距离约为65m;与北面建设村集中居住区最近村民住宅距离280m。
三、项目主要污染源与环境影响预测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起纳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由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入台州湾。落实该治理措施后,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质量产生影响。
2、废气
本次项目主要废气为丝印、烘干废气、涂胶烘烤废气和蚀刻废气。印刷、烘干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1#/2#)排放,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涂胶烘烤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3#)排放,排放浓度能够满足美国AMEG标准。蚀刻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碱喷淋装置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4#)高空排放,排放浓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要求。
3、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玻璃边角料及次品、废渣泥、废碱液、废水处理污泥、废原料桶、废显影液、废蚀刻液、废去胶液、废无尘布、废活性炭、废原料包装材料及职工生活垃圾等。
玻璃边角料及次品、废渣泥和废原料包装材料收集后出售相关单位回收利用;废水处理污泥收集后由建筑垃圾单位清运作为填渣综合利用,废原料桶、废显影液、废蚀刻液、废去胶液、废无尘布、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碱液收集后进入企业自有的污水处理系统酸碱中和处理;职工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有偿清理,及时清运并统一处理。
4、噪声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设备机房,冷冻机组、空压机、真空泵、水泵等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更新,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做好生产设备的隔声降噪工作,生产时应关闭厂房门窗,以增强隔声效果,降低生产设备运行时对周边的噪声影响。建设地四周场界昼间噪声监测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要求(昼间≤60dB,夜间≤50dB),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四、项目主要污染治理措施及效果
表1 污染防治措施清单一览表
类型 内容 | 排放源 | 污染物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大气污染物 | 印刷、烘干 | 环己酮、非甲烷总烃、甲醇、乙酸乙酯 | 收集后经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GB16297-1996、《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 |
涂胶烘烤 | 丙二醇单甲醚乙酸酯 | 收集后经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 | 美国AMEG | |
蚀刻 | 乙二酸 | 收集后经碱喷淋装置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 |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 | |
/ | / |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 | ||
水污染物 | 生产 废水 | 喷砂、清洗废水等 | ①.严格实行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雨水进入雨水管道;特别要做好清洗线的清污分流工作,弄清每股水的水质,RO浓水、漂洗水和清洗水要明确分开排水; ②生产废水分类收集,经沉淀预处理后纳入水晶光电二期污水处理站统一处理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纳管标准后一并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 | 清污分流;提高回用率;废水达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纳管标准; |
日常 生活 | 生活污水 (COD、氨氮) | |||
固体废弃物 | 一般 工业 固废 | 玻璃边角料及次品 | 收集出售综合利用 | 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妥善处理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废渣泥 | 收集出售综合利用 | |||
废水处理污泥 | 收集由建筑垃圾单位清运作为填渣综合利用 | |||
废原料包装材料 | 收集出售综合利用 | |||
危险固废 | 废碱液 | 可进入企业自有的污水处理系统酸碱中和处理 | ||
废原料桶 | 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 |||
废显影液 | 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 |||
废蚀刻液 | 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 |||
废去胶液 | 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 |||
废无尘布 | 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 |||
废活性炭 | 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 |||
生活垃圾 | 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噪声 | ⑴.设备选型:冷冻机组、空压机、真空泵、水泵等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 ⑵.合理布置噪声源:冷冻机组、空压机、真空泵、水泵等强噪声源均布置在动力机房内;在建筑采取隔声措施,设备与管道之间的连接采用柔性连接,以减少噪声和振动的传递; ⑶.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基础,保持设备良好的运转状态,降低噪声; ⑷.加强日常维护,减少设备非正常运行产生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7亿套智能终端用光学组件技改项目符合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本项目选址符合台州市环境功能规划要求、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和“三线一单”要求;生产中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均可以做到达标排放以及符合总量控制要求;根据评价结果其污染对环境影响小,该项目运行未降低区域环境质量功能。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和环保审批基本原则,只要认真执行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建议,做到达标排放,则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信息发布单位: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
信息发布日: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