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K15105142/2020-120055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
成文日期: | 2020- 01- 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20年2月3日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浙江亿宏燃气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件电子阀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查意见的公告
台环建(椒)示〔2020〕3号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浙江亿宏燃气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件电子阀技术改造项目做出审查意见。为保证审查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2020年2月3日—2020年2月7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行政许可科
通信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建设路7号(318000)
电话/传真:0576-8883673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出决定要求听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亿宏燃气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件电子阀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亿宏燃气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慧谷科创园48幢301室
建设内容及规模:浙江亿宏燃气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3月11日,公司经营范围为阀门、内燃机、水暖管件的制造及销售。现因发展需要,企业拟投资135万元,利用位于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慧谷科创园48幢301室的现有厂房,引进注塑机、数控车床等设备,实施年产10万件电子阀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总投资:1350000元
环评单位:浙江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审批单位: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
二、项目周边环境概况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慧谷科创园48幢301室。东侧为园区道路;南侧为园区49#厂房;西侧为园区56#厂房;北侧为园区47#厂房。
三、项目主要污染源与环境影响预测
1、废水
本项目实施后,项目所产生的综合废水能得到有效的处理达标排放。废水最终纳入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不会对附近河道地表水体产生污染影响。
2、废气
根据工艺分析,项目废气主要是注塑废气。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根据工程分析,项目废气排放浓度均可满足相应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
3、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边角料、废包装桶、废切削液、员工生活垃圾。边角料后将作为废旧物资出售给有资质的物质单位进行回收再利用;废包装桶、废切削液经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只要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固废处置措施,分类管理,做好收集和分类堆放工作,并及时处置、落实综合利用,则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可能做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建设地周围的环境带来“二次污染”。
4、噪声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设备产生的噪声等,采取本项目提出的环保措施后,建设地四周场界昼间噪声监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四、项目主要污染治理措施及效果
表1 污染防治措施清单一览表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编号) | 污染物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效果 |
大气 污染物 | 注塑 | 非甲烷总烃 | 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 达标排放 |
水 污染物 | 生产过程 职工生活 | 综合废水 | 测试废水直接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一同纳入当地污水管网。 | 达标纳管 |
固体 废物 | 机加工 | 边角料 | 在厂区内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 无害化 |
机加工 | 废切削液 | 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
原料拆包 | 废包装桶 | |||
职工生活 | 生活垃圾 | 收集后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 ||
噪 声 | 生产车间 | 设备作业噪声 | ⑴ 车间内合理布局; ⑵ 做好设备及墙体、门窗的隔声措施。 ⑶ 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和更新,确保其处于正常工况,杜绝因生产设备不正常运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 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达到GB12348-2008中的相应昼间标准。 |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项目无大量的对生态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污染物产生和排放,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因此项目对周围环境的生态环境影响不明显。 |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浙江亿宏燃气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件电子阀技术改造项目所在地位于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慧谷科创园48幢301室,项目建设符合环境功能区规划要求,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项目实施后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能够满足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因此,该项目在严格遵守“三同时”等环保制度、认真落实本报告所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和加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将其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或允许限度。则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信息发布单位: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
信息发布日:202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