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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号: 113310020026735916/2020-113667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区国资办)
 成文日期: 2020-01-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19年椒江区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1-22 15:4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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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椒江区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总结。今年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畅通公开渠道,扎实有效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现将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椒江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务公开办的具体指导下,按照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深入推进“五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公开实效。

(一)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条例》。2019年开展新修订的《条例》学习培训、业务指导3次,根据《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指南等内容进行调整,推进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发展。坚持以政府信息公开网为第一信息发布平台,严格按照“统一平台、统一标准,及时发布”的原则落实信息发布工作。

(二)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力度。建立预算信息公开计划,全面实施预决算信息公开、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积极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2019年度区政府本级预算和区级部门预算信息、2019年椒江区“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情况均已在政务网站上向社会公开。此外,及时更新财政信息一体化系统,为财政各项业务改革提供网络高速传输平台,并提供信息查询服务,在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范围内先行公开部分财政数据信息。

(三)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对于申请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畴或无法按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取得申请人的理解;答复申请时,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2019年,我局新收依申请公开1件,办结1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积极开展涉及个人隐私或敏感字样信息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整改。按照全区统一安排,根据国务院有关部委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标准指引,对主动公开目录及时进行调整,按时公开信息。

(五)平台建设情况。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区政府的要求,建立信息公开发布的申报审批制度,明确申报人、经办人,并在落实过程中严格按程序办理,保证政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制定了《椒江区财政局新闻宣传工作制度》,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结合财政业务工作,围绕保平衡、促发展、强改革、惠民生以及机关作风建设等,采集突出时效性和全局性的财政新闻信息,采取《椒江财政》信息简报、专报及报刊发表等形式对信息内容进行发布。制定计算机设备及网络维护管理办法,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由专人定期对椒江区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区财政局信息公开子网站进行维护,及时充实、更新公开内容,确保本局的机构信息、政策文件、工作信息、财政预决算以及会计继续教育等信息及时对外公开。

(六)监督保障情况。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理顺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主动公开、政策解读等制度,确保机构、人员、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位。建立以日常督查指导、测评反馈和督促整改相结合的工作机制,2019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测评整改2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实际产生数量

对外公开数量

制作

获取

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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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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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二)项

信息内容

公开渠道

是否更新

更新数量

机关简介

椒江区政府门户网站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依据、条件、程序

处理决定数量

原有项目数量

本年更新

行政许可

1

1

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

1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依据、条件、程序

处理决定数量

原有项目数量

本年更新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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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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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七)项

信息内容

公开渠道

财政预算、决算

椒江区政府门户网站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原有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项目数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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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485

8635.84万元

第二十条第(十)项

信息内容

批准数量

完成数量

重大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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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十四)项

信息内容

拟招录人数

实际录用人数

公务员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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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信息内容

本年公开数量

政策文件、计划总结、政务活动、公告公示、人事信息等

175条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报告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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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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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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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二)部分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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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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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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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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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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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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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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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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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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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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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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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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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诉求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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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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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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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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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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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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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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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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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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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报告

从工作的开展看,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与往年相比在诸多方面有了较大进步,但离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无专职人员,兼职人员工作任务繁重,在完成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上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面对社会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加强;三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因为各种政府信息分散在各科室(局)和下属单位,有些信息在公开的时效上有待提速。

以上存在的不足和困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采取措施,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完善:一是理顺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根据《条例》,确定科室(局)、下属单位和个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应负的责任,将信息公开作为服务型机关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日常管理之中,确保信息公开渠道的畅通;二是加强统计分析和调研汇总。定期研究分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不断扩大信息公开量,及时对公开信息进行内容更新和栏目完善,确保公开信息的真实性;三是加强指导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各科室(局)、下属单位和相关人员,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