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331002002673575G/2020-00581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区外办、区金融办、区大数据局) |
成文日期: | 2020- 01- 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椒政办发〔2020〕4号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大陈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无偿献血是保证生命救治和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公益性卫生事业。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无偿献血工作,保障我区医疗机构临床急救用血需要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相关规定,以及台州市对我区的任务指标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全区无偿献血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0年我区计划全血采集量为218.48万毫升,需10924人次参加献血,其中需组织集体无偿献血6000人次(每200毫升计1人次)。综合参考了全市指标增幅以及各街道的户籍人口、外来人口、区域特点和原来指标等方面因素,对无偿献血目标人次进行了分解,具体分配见附件。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继续把无偿献血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工作的重要内容,各有关部门要健全、优化“综合协调、各方联动”的无偿献血工作机制,教育、公安、财政、人力社保、建设规划、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文化广电、新闻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做好无偿献血工作。全区各单位要加强对辖区内无偿献血工作的领导和规划,从精神文明建设、宣传组织、社会动员、经费投入、人员配置等方面,支持无偿献血工作,彰显献血公益属性。全区各级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街道(镇、农场、椒渔)、村(社区)要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第八条规定,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无偿献血活动,动员本单位或者本居住区符合献血条件的公民参加献血。
(二)全力保障临床用血安全。要完善临床用血应急保障机制,积极探索建立无偿献血应急队伍,稳步拓展无偿献血模式,充分发挥爱心献血屋作用,推动团体献血和街头献血协调发展。全区各医疗机构要加强临床用血管理,做到科学、合理、安全用血。
(三)强化无偿献血宣传教育。全区各有关部门要持续深化无偿献血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新型媒体大力宣传无偿献血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大力宣传弘扬献血者无私奉献、献血救人的人道主义精神,传递社会正能量,努力形成良好的无偿献血氛围。同时,街道(镇、农场)、村(社区)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大《献血法》、血液生理知识、无偿献血知识和无偿献血相关优惠政策宣传力度,使无偿献血工作进村入户,生根发芽,形成适龄公民踊跃参与无偿献血的良好社会氛围。
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本文件精神做好贯彻落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保障全区医疗机构临床用血需求。年终将对无偿献血工作进行考核,得分计入各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总分,并将目标完成情况予以通报。
附件:2020年全区无偿献血目标分解表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0年全区无偿献血目标分解表
街道、部门 | 目标人次 (200ml/人) | 无偿献血 时间安排 |
海门街道 | 931 | 2月12日、4月10日、8月7日、11月27日、12月1日 |
白云街道 | 785 | 3月3日、5月14日、7月24日、 9月3日、11月3日 |
葭沚街道 | 836 | 2月18日、5月27日、7月7日、 9月8日、12月2日 |
洪家街道 | 639 | 2月27日、6月4日、10月21日 |
下陈街道 | 483 | 3月31日、6月24日、8月14日、10月23日、11月12日 |
前所街道 | 516 | 3月10日、4月27日、9月18日、10月27日、12月31日 |
三甲街道 | 578 | 3月31日、5月27日、12月2日 |
章安街道 | 707 | 4月24日、8月17日、9月22日、11月26日、12月17日 |
大陈镇 | 45 | 每周固定献血日 |
椒江总公司 | 45 | 每周固定献血日 |
合计 | 5565 |
抄送:区委各部门,人大常委会、政协办公室,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