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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前1根烟 男子损失15万元还被拘留10天

发布日期:2019-09-10 09:2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今日椒江

饭后睡前,美美地点上一根烟,这是很多烟民都享受的场景。但是下面的这位老哥,睡前抽了根烟,结果自己损失了15万元,还得拘留10天!这是怎么回事?

9月1日,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一小区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15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约15万元,一人受伤。起火原因是住户伍某在床上吸烟,入睡后香烟引燃了床上的蚊帐等可燃物引发火灾。

9月2日,广东省韶关市公安局武江分局依法对此事故中过失引发火灾的伍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并于当天下午将其移交韶关市拘留所。

在生活中,每年因抽烟而引发的火灾并不在少数。据应急管理部统计,2018年全国共接报火灾23.7万起,其中因吸烟引发的火灾数量占总数的7.3%。

2019年7月16日,山西太原,一名80多岁的老大爷独自在家抽烟时,不慎引发一场火灾。老人受伤,家中财物基本烧毁,另造成部分邻居家的空调、阳台框架、玻璃等物品受损。

2018年4月,黑龙江双鸭山,一男子酒后躺床上抽烟,引燃床单造成火灾,致楼上两层楼都有不同程度损害,6楼2名儿童不幸身亡。

2017年1月16日,九江某公司产品库房突发大火,造成了717.6万元的损失。乱丢烟头引发火灾的肇事者被判五年零六个月的有期徒刑。

请谨记谨记再谨记:烟头虽小,但火力却不小!其表面温度可达200℃至300℃,中心温度可达700℃至800℃,而一般可燃物,如纸张、棉花、柴草、木材等,其燃点都在130℃至350℃,低于烟头的温度。

每一个没有熄灭就被随手一丢的烟头,都可能引发一场火灾,害人害己!

另外,乱丢烟头还可能违法,严重的还要坐牢。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过失引起火灾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因此,请不要乱丢烟头、卧床吸烟、在禁烟区域吸烟……而且吸烟对身体有害,为了身体健康,大家尽量少抽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