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331002002673575G/2019-10441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区府办 |
成文日期: | 2019- 05- 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证明材料取消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
05-
07
16:
1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椒政办发〔2019〕39号
各街道办事处、大陈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按照《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创建“无证明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台政办发〔2018〕80号)要求,为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提高行政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取消证明材料695件,涉及办事项目400项,实现证明材料零保留。现将取消清单予以公布。
各镇街道、各部门要以创建“无证明城市”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转变行政管理方式,规范行政行为,提升服务和监管效能。对取消的证明事项,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及时公布新的办事指南,保证平稳过渡,防止出现管理和服务“真空”。要进一步加强工作协同,促进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从根本上铲除“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滋生的土壤。要大力推行告知承诺制,同时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对群众和企业承诺事项的事后监管,对不实承诺甚至弄虚作假的,依法予以严厉处罚。区跑改办、区司法局要加强督促检查,对各镇街道、各部门违法增加证明事项和证明材料、随意将行政机关的核查义务转嫁给群众和企业的,及时纠正查处;对引发不良社会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