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K15105142/2019-120468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区环保分局 | |
成文日期: | 2019- 05- 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19年5月10日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台州市椒江国鼎眼镜厂年产230万副眼镜的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台环建(椒)示〔2019〕4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台州市椒江国鼎眼镜厂《台州市椒江国鼎眼镜厂年产230万副眼镜的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19年5月10日。
联系人:台州市环境保护局椒江分局行政许可科
通信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建设路7号(318000)
电话/传真:0576-8883673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出决定要求听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台州市椒江国鼎眼镜厂年产230万副眼镜的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台州市椒江国鼎眼镜厂
建设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前所街道六联村101号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主要采用喷漆、注塑等工艺。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0万副眼镜的生产能力,项目投资104.8万元,建成后可达到460万产值,可创税收46万元。
环评单位:河南聚力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审批单位:台州市环境保护局椒江分局
二、项目周边环境概况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前所街道六联村101号。本项目东面为台州市可晟眼镜有限公司,南面为台州市椒江沿海登峰眼镜厂,西面为农田、沿汾路、上西村,北面为空地、上西村。
三、项目主要污染源与环境影响预测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注塑工件直接冷却废水、振机研磨废水、水帘除漆雾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废气处理废水和生活污水。注塑工件直接冷却废水经厂区废水处理设施1#处理后回用于注塑工件直接冷却工序,振机研磨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水帘除漆雾废水和废气处理废水经厂区废水处理设施2#处理后纳入区域污水管网。近期项目排放废水经台州市椒江区前所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放,远期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提高至《台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的准Ⅳ类标准后排放。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合理处置,对周围水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搅拌粉尘、注塑废气、拉砂抛光粉尘、破碎粉尘、喷漆、热风干废气、印字废气。
搅拌粉尘:要求企业加强车间通风。注塑废气: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15m排气筒(1#)高空排放。拉砂抛光粉尘:对拉砂抛光机设置三侧围挡集气罩,将拉砂抛光过程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15m排气筒(2#)高空排放。破碎粉尘:要求企业加强车间通风。喷漆、热风干废气:通过“水喷淋+过滤器+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约15m高排气筒(3#)排放。印字废气:要求企业加强车间通风。
3、固废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塑料边角料、漆渣、沾染油墨的废抹布、废包装材料、废包装桶、污泥、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拉砂抛光粉尘集尘灰、生活垃圾、废催化剂和废液压油。
漆渣、沾染油墨的废抹布、废包装桶、污泥、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和废液压油委托台州市德长环保等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废包装材料和拉砂抛光集尘灰分类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设备运行时的噪声。建议企业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合理布置噪声源,远离附近敏感点。
因此,本项目只要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营运期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四、项目主要污染治理措施及效果
表1 污染防治措施清单一览表
污染防治内容 | ||
废气 | 搅拌粉尘 | 加强车间的通风 |
印字废气 | ||
破碎粉尘 | ||
注塑废气 | 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5m排气筒(1#)高空排放 | |
拉砂抛光粉尘 | 对拉砂抛光机设置三侧围挡集气罩,将拉砂抛光过程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15m排气筒(2#)高空排放 | |
喷漆、热风干废气、臭气 | 通过“水喷淋+过滤器+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约15m高排气筒(3#)排放 | |
废水 | 注塑工件直接冷却废水经厂区废水处理设施1#处理后回用于注塑工件直接冷却工序;振机研磨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水帘除漆雾废水和废气处理废水经厂区废水处理设施2#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汇合后纳管排放。 | |
固废 | 漆渣、沾染油墨的废抹布、废包装桶、污泥、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和废液压油委托台州市德长环保等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废包装材料和拉砂抛光集尘灰分类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设置规范的满足要求的固废堆场,做到防晒、防雨淋、防渗漏,各类固废分类收集堆放。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标准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标准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 | |
噪声 | 合理布置生产设备。 各设备底部设置减震垫减震。 定期对设备进行润滑,避免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现象。 生产期间关闭车间门窗,夜间禁止生产。 废气处理设施引风机安装整体隔声罩,进出口装橡胶软接头。 |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前所街道六联村101号。该地区交通便利,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环境条件优越,项目用地符合环境功能区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新增污染物总量在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后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实施后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项目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符合清洁生产原则要求;本项目风险防范措施符合相应的要求,公众参与按照国家相应导则和办法要求执行;此外,本项目产品、生产工艺和设备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综上所述,从环保角度而言,该项目只要严格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加强环保管理,在现有厂区实施是可行的。
信息发布单位:台州市环境保护局椒江分局
信息发布日: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