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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户口本骗领身份证 户籍民警慧眼识真伪

发布日期:2019-04-12 09:1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今日椒江

1月1日至3月28日,区公安分局共查处了6起伪造户口本、骗领身份证等行政案件,其中5起为使用伪造证件,1起为骗领身份证。

警方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使用造假证件、骗领居民身份证均属违法行为。

老大爷想找工作,骗领外甥身份证

1月22日,黄某拿着户口本来到区公安分局三甲派出所户籍窗口,称自己身份证丢了,需要重新办理,递给户籍民警户口本时自称洪某某。户籍民警看了眼黄某,感觉和照片上的人不像,但查看了洪某某拍摄身份证照片的时间是2004年7月,认为15年后相貌发生变化也在情理之中。

然后,民警在给黄某拍好照片用系统比对时,发现比对率才40%多点,便疑惑地问:“这是你本人吗?”黄某支吾着回答“是”。户籍民警从他飘忽不定的眼神里看出了问题,继续询问:“请说出你的出生年月!”黄某一下子懵了,好一会缓不过神,民警追问:“说吧,这户口本是谁的?”

见已经被民警识破,黄某只好“招了”,说这是自己外甥的户口本,因自己年龄大了在外面不好找工作,而外甥洪某1957年出生,比自己小10岁,就想到了冒用外甥身份证找工作的“歪点子”。听完黄某的自述,在场的人都哭笑不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黄某的行为已构成骗领居民身份证,区公安分局依法对黄某处以100元的行政处罚。

真户口本丢了,女子拿假户口本来补办

1月24日,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来了一位女子周某,该女子递过一本户口本,称自己身份证遗失,需要补办一张。窗口民警接过户口本,与往常一样核对户口本上的信息,发现从签名盖章到内页的信息记录都跟系统显示的吻合,即便如此,细心的民警还是看出了问题:该户口本的纸张颜色明显过深并且所盖公章“台州市公安局海门派出所户口专用”也与真的有明显出入,在与正本样本进行反复核对后,确认这是一本假户口簿。经过办案民警的询问盘查,周某对使用假户口本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原来,周某的丈夫是一名网上逃犯,家里原来真的户口本丢了,补领户口本需要户主到场,但是作为户主的丈夫一直在逃。为了不暴露身份证,周某决定铤而走险,办了一本假户口本企图浑水摸鱼,谁知被民警慧眼识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二项之规定,区公安分局依法对周某处以行政拘留6日的处罚。

在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使用造假证件、骗领居民身份证均属违法行为,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假的永远真不了!特别是当你面对“身经百战、久经沙场”的户籍民警时,更是分分钟就被识破,不要以身试法,自尝苦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