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K15105142/2019-119975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
成文日期: | 2019- 12- 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19年12月25日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台州市裕广堂机械厂年产300万套汽摩配件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查意见的公告
台环建(椒)示〔2019〕213号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台州市裕广堂机械厂年产300万套汽摩配件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查意见。为保证审查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2019年12月25日—2019年12月31日。
联系人:台州市环保局椒江分局行政许可科
通信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建设路7号(318000)
电话/传真:0576-8883673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出决定要求听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台州市裕广堂机械厂年产300万套汽摩配件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台州市裕广堂机械厂
建设地点:三甲街道九塘工业区开发大道北侧,八塘路东侧
建设内容及规模:台州市裕广堂机械厂位于三甲街道九塘工业区开发大道北侧,八塘路东侧,是一家生产汽摩配件的企业,其租用三甲街道解家村村民委员会约2700平方米厂房进行生产。企业投资1220万元,购置加工中心、铣床、钻床、箱式多用炉等设备,可形成年产300万套汽摩配件的生产能力。本项目汽摩配件主要为曲轴、连杆等,主要工艺为机加工,热处理为自身配套工艺,不对外加工。
项目总投资:1220万元
环评单位:浙江泰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审批单位:台州市环境保护局椒江分局
二、项目周边环境概况
台州市裕广堂机械厂位于三甲街道九塘工业区开发大道北侧,八塘路东侧,东面是工业企业,南面为开发大道,西面为八塘路,北面为台州明珠机电有限公司。最近现状敏感点为项目所在地西南面约1100m的椒江农场居民点。
三、项目主要污染源与环境影响预测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加热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油淬废气和抛丸粉尘。
各类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有组织均能达标排放。根据 AERSCREEN 的预测结果,本项目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为4.1539%,评价等级为二级。正常排放情况下,各废气的短期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100%,项目环境影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排放各废气的环境影响可以接受。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的相关要求。本项目各废气短期贡献浓度均未超过环境质量浓度限值,因此无须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生产车间需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本项目生产车间周围100m范围内无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点,能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气在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后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清洗废水经自带的除油装置处理后循环使用,不排放。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区域污水管网,纳入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经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目前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出水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远期污水排放执行《台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的标准限值。本项目废水经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后,企业近期主要水污染物达标排放量分别为:CODCr0.038t/a,BOD50.008t/a,氨氮0.004t/a。远期主要水污染物达标排放量分别为:CODCr0.023t/a,BOD50.005t/a,氨氮0.001t/a。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规定,本项目排放方式为间接排放,评价等级为三级B,可不开展区域污染源调查。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在污水处理厂处理余量范围内,且生活污水水质简单,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固废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边角料、废乳化液、废油、浮油、油淬沉积物、抛丸集尘灰、废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
废边角料产生量约405t/a,抛丸集尘灰产生量约3.24t/a,分类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废乳化液产生量约1.6t/a,浮油产生量约1.8t/a,废油产生量约0.462t/a,废包装材料产生量约0.5t/a,油淬沉积物产生量约0.5t/a,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产生量约9t/a,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本项目固废经妥善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噪声影响分析结论
企业需采取一定的隔声降噪措施,具体如下:企业在设备选型的时候尽量选取先进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生产设备;设备安装时底部设置减震垫减震;定期对设备进行润滑,避免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现象;设置抛丸机单独房间;生产时关闭门窗。通过采取相关的隔声降噪措施后,预计项目厂界噪声可达标,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5、土壤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次评价从大气沉降、地面漫流和垂直入渗三个影响途径,分析项目运营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在企业做好废气防治措施、地面硬化和分区防渗措施,并定期巡查防止事故发生的情况下,大气沉降、地面漫流和垂直入渗对土壤的影响较小。综上,项目运营对土壤的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为甲醇、丙烷、淬火油和天然气,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的比值Q=0.0687,属于Q<1,则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根据导则要求,本项目风险评价可开展简单分析。企业在做好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工作后,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以得到控制,环境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因此,本项目只要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营运期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四、项目主要污染治理措施及效果
表1 污染防治措施清单一览表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编号) | 污染物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 效果 |
水污 染物 | 生活污水 | CODCr、BOD5、 氨氮 | 做好清污分流和雨污分流工作。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进管标准后排入区域污水管网,纳入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 | 各污染物 达标排放 |
大气 污染物 | 加热 | SO2、NOx等 | 在采用油淬的箱式多用炉口设置集气罩,与油淬废气一起经收集后再经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1) 在不用油淬的箱式多用炉口设置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2) | 达标排放 |
抛丸 | 粉尘 | 经抛丸机自带的布袋除尘装置除尘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3)。 | 达标排放 | |
油淬 | 非甲烷总烃 | 在采用油淬的箱式多用炉口设置集气罩,收集燃烧后的废气再经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1) | 达标排放 | |
固体 废物 | 机加工 | 废边角料 | 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 | 综合利用 |
抛丸 | 抛丸集尘灰 | 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 | 综合利用 | |
油淬 | 油淬沉积物 | 属于危险废物,不得随意混入其它固废或随意堆置、丢弃。用专门的密闭容器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严格遵守危险废物联单转移制度。危险废物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标准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用于存放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完好无损,必须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容器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危险废物要做到防风、防雨、防晒。 | 妥善处置 | |
油淬后清洗 | 浮油 | |||
机加工 | 废乳化液 | |||
油淬废气处理 | 废油 | |||
原料包装 | 废包装材料 | |||
日常生活 | 生活垃圾 | 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日产日清 保持清洁 | |
噪 声 | 企业在设备选型的时候尽量选取先进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生产设备;设备安装时底部设置减震垫减震;定期对设备进行润滑,避免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现象;设置抛丸机单独房间;生产时关闭门窗。 | |||
风险 | 增强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加强危险物质运输、储存过程的管理;加强生产过程的管理;企业针对本项目须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置足够的应急物资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 |||
土壤 | 加强清洁生产工作,从源头上减少“三废”发生量,减少环境负担。 做好废气防治措施、地面硬化、设置围堰和分区防渗措施,并定期巡查防止事故发生。 |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台州市裕广堂机械厂年产300万套汽摩配件技术改造项目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
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来讲,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信息发布单位:台州市环保局椒江分局
信息发布日: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