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K15105142/2019-97662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区环保分局 |
成文日期: | 2019-01-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转发《台州市加油站、储油库及油罐车油气回收长效管理机制》的通知
各加油站:
现将《台州市加油站、储油库及油罐车油气回收长效管理机制》(台环保〔2017〕1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实行。
附件:台州市加油站、储油库及油罐车油气回收长效管理机制(台环保〔2017〕115号)
台州市环境保护局椒江分局 台州市椒江区商务局
2018年4月23日
附件
台州市加油站、储油库及油罐车油气回收
长效管理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加油站、储油库及油罐车油气回收管理,确保其在加油、储油和卸油时排放的油气能有效地进行回收利用,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特制定本机制。
一、建立职责分工机制
环保部门负责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和监督工作;商务部门配合环保部门开展加油站、储油库的油气回收建设管理和验收工作;各排污单位承担油气回收主体责任。
二、建立企业主体责任机制
(一)严格操作规程
各排污单位严格按照台州市环保局印发的油气回收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每天定时检查油气回收系统。一是查看发油过程中油罐车有无油气泄漏,卸油口、潜油泵、人工量油口、p/v阀及相关管路连结位置有无油气泄漏。二是查看油气回收系统工作状态,加油枪对应真空泵是否正常运行,做好维护保养,定期检查油气处理系统主机外壳是否完好、回收处理控制器是否正常等。三是规范一次、二次、三次油气回收装置的操作以及故障状态下阀门的开闭等。
(二)定期自我检测
加油站每年定期委托检测机构对油气回收系统进行检测,检测方法见《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向属地环保部门提交检测报告并公布,以评价油气回收效果和环境空气质量。对投入使用油气回收的加油站、储油库及油罐车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日常检查,以保证其稳定达标运行,主要检测密闭性、液阻及气液比等,并形成自检报告(附件1、2和3),按照要求逐步推进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在线监控。加油站、储油库及油罐车回收的油气经处理后低阶回用,确保出售的油品质量。
(三)建立年度报告机制
加油站、储油库及油罐车管理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属地环保部门提交年度工作报告(附件4)。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人员情况、内部管理情况及油气回收设备情况。
(四)完善台账制度
建立油气回收系统运行台账(台账清单见附件5,基本情况表见附件6)。运行台账记录油气回收装置的运行情况,包括油气回收装置的每日检查记录、维护记录(检查内容可参考附件7),每季度的自检报告,每年度的检测报告,确保油气回收装置正常运行。日常巡检记录、维修记录、自检报告和检测报告须归档,保存期2年。
(五)建立内部考核机制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加油站一次、二次及三次回收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无故私自停用或拆除油气回收设备,导致设备损坏或安全事故的,将对油库、加油站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追究责任。
(六)建立应急响应机制
加油站应编制应急预案,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发现油气回收系统工作异常或者设备停用时,须将设备封存,并报属地环保局。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实践能力,确保环境安全。
三、完善监督管理机制
(一)监督抽查机制
当地环保及商务执法部门定期对辖区内各加油站联合进行“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并对可能存在问题的加油站进行不定期监督性抽测,对治理后仍不达标的加油站和储油库必须进行有效监督,责令其停止运行。
(二)培训服务机制
组织开展辖区内加油站油气回收专业知识培训,主要针对油气回收装置操作规程等。通过了解油气回收系统的原理和基本情况,提高加油站全体员工环保意识,并结合加油站特点,做到正确使用、科学检测、安全生产。
(三)考核通报机制
当地环保及商务部门抽查考核各排污单位年度报告执行情况,对执行不到位的加油站、储油库及油罐车进行有效监督并通报。市环保部门和商务部门对各地年度报告的执行情况进项抽查,并将油气回收的长效管理工作纳入市对县的目标责任书考核中。
(四)列入黑名单机制
各排污单位有下列情之一的,由环保和商务部门共同列入黑名单,在审批方面加以限制:
(1)一次、二次及三次油气回收装置擅自拆除或闲置不用的;
(2)未按要求安装油气回收装置的。
本机制由台州市环境保护局和台州市商务局共同负责解释。本机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自检报告
2.油罐车油气回收系统自检报告
3.储油库油气回收系统自检报告
4.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年度工作报告格式
5.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台账清单
6.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基本情况一览表
7.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环保设施现场检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