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区本级信息公开 >>政策法规 >>规范性文件 >>区政府、区府办规范性文件
  • 信息索引号:

    11331002002673575G/2018-98194

  • 主题分类:

    农业

  • 体裁分类:

    规范

  •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区外办、区金融办、区大数据局)

  • 成文日期:

    2018-07-02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失效

  • 登记号:

    JJJD01-2018-0008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椒子农心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7-02 15: 4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JJJD01-2018-0008

椒政办发〔2018〕72号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椒子农心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大陈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椒子农心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扶持办法(试行)》已经第15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椒子农心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扶持办法(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根据《椒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椒政办发〔2018〕73号),特制订本办法。

一、大力开展品牌宣传推介

加大“椒子农心”品牌宣传力度,组织开展“椒子农心”品牌宣传工作,利用各级农展会平台开展“椒子农心”品牌专题宣传活动,所需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结合区内休闲农业、农事体验、农业采摘等农事节庆活动,开展“椒子农心”品牌宣传活动,每个农事节庆活动宣传费用原则上控制在10万元以内。引导“椒子农心”品牌使用主体参加各级农产品展示展销会,重点鼓励参加省级以上官方组织的农展(博)会,拓展“椒子农心”品牌网上销售渠道,鼓励各类主体通过发展电子商务、直销配送、农超(校、社)对接等新型营销模式。

二、支持设立品牌营销专区

鼓励区内各大型超市、农产品销售门店、星级酒店设立“椒子农心”品牌营销专区(柜),面向市民专门销售使用“椒子农心”品牌的优质农产品。“椒子农心”品牌营销专区(柜)建设坚持“业主自愿、政府扶持、市场运作”的原则,由各经营主体提出申请,经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领导小组审核确认,择优选择3-5家,开展“椒子农心”品牌营销专区(柜)建设。并对当年开设“椒子农心”品牌营销专区(柜)的星级酒店、农产品销售门店、大型超市,分别给予5万元、8万元、10万元的奖励。“椒子农心”品牌营销专区(柜)应当设立醒目标识,经营面积不少于10m2,展示展销“椒子农心”品牌授权的本地产品不少于10个,其中现场销售品种不少于5个。

三、鼓励使用品牌专用包装

鼓励区内农产品生产规模主体通过授权方式取得“椒子农心”品牌的使用权,并使用经统一设计且含“椒子农心”品牌标志的专用包装。“椒子农心”品牌专用包装坚持“统一设计、优质精品”的理念,对经核实的专用包装印制费用给予适当补助。先由各应用主体提出申请,经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领导小组审核后印制,对于印制使用的精品、通用专用包装分别给予包装箱成本费70%、30%的补助。应用主体申请补助时必须提供经审核同意的申请表、包装印制合同、发票和付款凭证。

四、全面应用品牌追溯体系

对“椒子农心”品牌应用主体实行全程追溯,结合食用农产品合格证,采用“椒子农心”品牌质量追溯专用二维码,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对于使用“椒子农心”品牌的应用主体,实行产品、产地、生产过程及质量安全相关数据全面采集,统一录入追溯系统并实时更新,对应用主体信息录入及时、规范的,当年给予每家2000元的补助。

五、严格实施品牌动态管理

构建“椒子农心”品牌准入和动态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商标使用行为,坚决制止不符合规定的农产品使用“椒子农心”品牌,树立品牌市场美誉度。由椒江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负责“椒子农心”公用品牌的日常管理,区财政年安排工作经费10万元予以保障。

六、激励经营主体主动使用

为充分调动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使用“椒子农心”品牌的积极性,提高“椒子农心”品牌的市场影响力,对当年推广成效显著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择优选择3-5家,各给予2万元的奖励。

本办法试行一年,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椒子农心区域公用品牌营销专区(柜)申请表

          2.椒子农心区域公用品牌专用包装申请表

          3.椒子农心区域公用品牌扶持资金预算表

附件1

椒子农心区域公用品牌营销专区(柜)申请表

申报单位

(盖章)


法定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类型

超市□        酒店□        门店□



专区(柜)

基本情况

主要说明经营场所面积、展示展销“椒子农心”品牌授权的主要产品等。


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领导小组意见

年   月  日


附件2

椒子农心区域公用品牌专用包装申请表

申报单位

(盖章)

地址


法定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主营品种


上年销售量(吨)


上年销售额(万元)


销售区域


申请印制

专用包装

精品包装

通用包装

数量(个)

申请补助(元)

数量(个)

申请补助(元)





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领导小组意见

年   月  日








序号

补助类型

补助内容

数量

资金

(万元)

1

宣传推介

结合农事节庆活动,开展“椒子农心”品牌宣传,每个农事节庆活动宣传费用原则上控制在10万元以内

2次

10

2

营销专区

对当年开设“椒子农心”品牌营销专区的星级酒店、农产品配送门店、大型超市,分别给予5万元、8万元、10万元的奖励

5家

33

3

专用包装

“椒子农心”品牌应用主体要使用专用产品包装,对于印制使用的精品、通用专用包装分别给予包装箱成本费70%、30%的补助

精品包装

1万只

14

通用包装50万只

75

4

追溯体系

对“椒子农心”品牌应用主体实行全程追溯,应用主体信息录入及时、规范的,当年给予每家2000元的补助

40家

8

5

动态管理

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负责“椒子农心”公用品牌的日常管理,给予10万元补助

1

10

6

先进奖励

对当年推广成效显著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择优选择3-5家,各给予2万元的奖励。

5

10

合  计



170

附件3

椒子农心区域公用品牌扶持资金预算表

抄送:区委各部门,人大常委会、政协办公室,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