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331002002673575G/2018-98192 | 主题分类: | 土地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区府办 |
成文日期: | 2018-05-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台州市椒江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椒政办发〔2018〕51号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台州市椒江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大陈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8年度台州市椒江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度台州市椒江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重点工作分工方案》以及《台州市地质灾害快搬优治除隐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我区位于浙东中部沿海地带,地理特征以平原为主,间夹低矮山丘,与周边县市高山相隔。当前危及我区安全的地质灾害主要有崩塌、滑坡、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原因:一是复杂的自然地理、地质环境孕育了自然地质灾害,二是采石及采石结束时留下来的山体边坡陡峭,没有按照岩体特征进行处理,长期的遭受风吹日晒而风化松动,存在着安全隐患。
目前,全区有崩塌、滑坡等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44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类型和分布情况见表1。
表1:椒江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情况表
区 | 乡镇 (街道) | 灾害(隐患点)点名称 | 灾害点类型 | 潜在威胁人数 | |
户数 | 人数 | ||||
椒江区 | 海门街道 | 椒江区海办枫山村(宏泉橡胶厂) | 崩塌 | 0 | 0 |
椒江区海办枫山村风云洞 | 崩塌 | 流动 | |||
椒江区海办腾云山废弃采石场 | 崩塌 | 流动 | |||
海门派出所南侧边坡 | 崩塌 | 流动 | |||
百果村龙安庙后缘边坡 | 崩塌 | 流动 | |||
陶王村厂房后缘边坡 | 崩塌 | 8 | |||
红十字会 | 崩塌 | 7 | |||
岩头王家岙里砂场 | 崩塌 | 8 | |||
岩头村岩头闸东侧边坡 | 崩塌 | 5户 | 18 | ||
岩头村岩头闸北侧厂房后边坡 | 崩塌 | 厂房 | |||
东方红村环卫所内边坡 | 崩塌 | 值班室 | 2 | ||
东方红村九条龙坑石化油储基地边坡 | 崩塌 | 储油站 | |||
岳头村金谷资源公司后边坡 | 崩塌 | 厂房 | 1 | ||
岳头村南西侧人工边坡 | 崩塌 | 工人 | 5 | ||
海门村枫叶情老人公寓边坡 | 崩塌 | 老人院 | 20 | ||
陶王村东海绝缘材料有限公司厂房后边坡 | 崩塌 | 厂房 | 7 | ||
枫山村乃庵路288号附近边坡 | 崩塌 | 17户 | 28 | ||
枫山村大悲寺西南侧边坡 | 崩塌 | 行人 | |||
枫山村显应庙后边坡 | 崩塌 | 寺庙 | 1 | ||
葭沚街道 | 椒江区葭芷街道东山头村(大帝庙后山坡) | 滑坡 | 1 | 1 | |
椒江区葭芷街道栅桥废弃采石场 | 崩塌 | 流动 | |||
建库村天祥医化设备有限公司厂房后侧 | 滑坡 | 16 | |||
星明村自来水东侧边坡 | 崩塌 | 厂房 | |||
富强村何氏祠堂边坡 | 崩塌 | 行人 | |||
乌石村东侧人工边坡 | 崩塌 | 厂房 | |||
建库村昌成化工厂后边坡 | 崩塌 | 厂房 | |||
太阳谷小区篮球场边坡 | 崩塌 | 行人 | |||
前进小区西侧保安宿舍后边坡 | 崩塌 | 宿舍 | 15 | ||
白云街道 | 椒江区白云街道红旗村东岳庙 | 滑坡 | 流动 | ||
岩屿公园内边坡 | 崩塌 | 行人 | |||
前所街道 | 椒江区前所街道大岙废弃采石场 | 崩塌 | 流动 | ||
新民村老黄板材厂东北侧边坡 | 崩塌 | ||||
新民村废弃采石场边坡 | 崩塌 | 1 | 4 | ||
章安街道 | 人民路小学章安校区食堂后山 | 崩塌 | 流动 | ||
西洋村北侧工厂后边坡 | 崩塌 | 厂房 | |||
章安法庭门口边坡 | 崩塌 | 行人 | |||
柏加王加油站后边坡 | 崩塌 | 加油站 | 15 | ||
大陈镇 | 椒江区大陈镇下大陈鱼粉厂 | 崩塌 | 流动 | ||
椒江区大陈镇下大陈港边路17号 | 崩塌 | 1 | 2 | ||
大陈镇南岙村丁沟头后山 | 滑坡 | 1 | 4 | ||
大陈镇南岙村小岙里后山 | 滑坡 | 1 | 3 | ||
下大陈加油站后边坡 | 崩塌 | 加油站 | |||
下大陈供电所内边坡 | 崩塌 | 办公用房 | |||
下大陈土地堂边坡 | 崩塌 | 1户 | 2 |
椒江区地面沉降主要分布于洪家街道一带,地面累计沉降量≥50mm面积57.90km2,沉降量最大地段位于洪家街道南部,累计沉降量≥500mm。2017年沉降速率≥5mm/a面积24.28km2,较2016年增加17.71km2,沉降速率≥10mm/a闭合圈已经消失;洪家街道-下陈街道局部地段出现回弹,回弹量在0-5mm/a;其他大部分地段沉降速率在0~5mm/a。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及防范重点
地质灾害与降水关系十分密切,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我区的主要降雨时间集中在5至9月份台风暴雨季节,这阶段容易诱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因此,这阶段是我区的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确保在汛期前进行现场排查,并在汛期中开展巡查,全面掌控地质灾害隐患变化情况,及时落实防灾责任和防范措施。
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重点是各隐患点的滑坡与崩塌,请各有关单位、街道及时清理地质灾害隐患点中处于危险地带的厂房、仓库、校舍等物品和滞留人员,做好对师生的防灾宣传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工作。
三、地质灾害防灾对策及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地质灾害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街道办事处、大陈镇及有关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将防治地质灾害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要认真制订每个隐患点的应急预案,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将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预防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具体责任人,务必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教育局、区建设规划分局、区水利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气象局、区民政局、区民宗局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做好地质灾害防治方面的服务工作。
(二)普及地灾知识,增强防灾能力。新闻媒体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国土资源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大陈镇要组织有关部门对群众进行宣传、培训工作,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增强群众的防灾意识和抗灾能力。国土资源部门应定期向群众通报辖区内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情况和发展趋势,教育、建设、水利、交通、农林、民政、经信、风景旅游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相应职责,进一步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和《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椒江区贯彻落实省政府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椒政办发〔2012〕81号)等条例通知要求,加强对重要基础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落实防灾、避灾措施。
(三)强化汛前险情巡查工作。在汛期来临之前,区政府组织教育、建设、水利、交通、气象等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大陈镇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的排查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出发,有针对性地进行巡查,对废弃采石场和公路沿线的不稳定边坡、危岩、及开采形成的采空区要进行重点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险情,各街道、大陈镇要及时发放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防灾减灾措施。
(四)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和灾情速报制度,加强抢险救灾工作。在台汛期间,各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要坚持值班制度,保持24小时不间断通讯联络。一旦发生地质灾害临灾险情,当地政府应立即上报区政府和区国土资源分局。同时,立即组织应急调查,确认险情,并启动防灾应急预案,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采取预警措施,组织人员疏散和财产转移,实施24小时动态监测。灾害发生后,抢险救灾指挥机构必须按灾情速报制度要求将灾情速报上级各有关部门。实施抢险救灾方案,查明灾害发生机理及发展趋势,划定灾区范围,实行现场管制。做好灾民的转移安置,救灾物资发放供应与善后工作,并组织灾情评估。区设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汛期值班联系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区国土资源分局。联系电话:89065345。
(五)加强地质灾害的监管力度。对三甲、下陈、洪家一带区域地面沉降的防治,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建设、交通、水利、环保等部门加强对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的管理,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进一步加强地下水动态和沉降监测工作。同时开展以地面沉降为重点的环境地质灾害调查,对地下水资源及地质环境效应实行动态管理,使地下水开采量确定在合理的范围内。在该区域内,各类工程建设必须加强工程地质勘测,详细查明软土层的埋藏分布特征及工程地质性质,精心设计,合理施工,预防软土灾害的发生。
(六)加强对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要认真实施《浙江省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对矿区存在的地质灾害、安全生产隐患、生态环境等问题,国土资源、安监、公安、农林、环保等部门要互相配合,按各自的职责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督促检查,并制定防灾减灾方案和整治措施,切实做好矿山自然生态环境的恢复和保护工作。
(七)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把好地质灾害预防关。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意见》(浙土资发〔2004〕30号),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以及其他可能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工程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作为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以防止人为诱发地质灾害事件的发生。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各部门要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联系协作、信息交流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抄送:区委各部门,人大常委会、政协办公室,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