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331002002673575G/2018-98525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区府办 | |
成文日期: | 2018-04-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关于陈永传任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
04-
20
15:
4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椒政干〔2018〕3号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陈永传任职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大陈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陈永传任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椒江分区管委会(浙江台州化学原料药产业园区椒江区块管委会)副主任。
挂职时间为两年左右,挂职期满后职务自行免去,不再另行办理免职手续。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区委各部门,人大常委会、政协办公室,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