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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和合”大调解体系

——区司法局实现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升级

发布日期:2018-04-17 11:1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椒江区人民政府

近日,区司法局在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人民调解台州样板现场推进会上作了典型发言。调解组织健全,调解队伍强,近三年来,我区共受理调处矛盾纠纷5369件,调处成功5365件,成功率达99%。其中调解疑难复杂案件450件,非正常死亡案件404件,均调处成功。

调解组织:整合资源+延伸触角

2016年,塘岸小区一栋民房起火,不仅造成财产损失严重更是造成两人死亡,三人重伤,社会影响较大。事故发生后,白云街道调委会第一时间介入,调解员通过面对面、背对背等方式多次谈判调解,将心比心,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给予全面的事故分析,顺利完成此次重大火灾案件的调解。

在面对社会矛盾纠纷增长快、燃点低、处置难、对抗强的趋势和特点,我区通过调解的方式真正做到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我区人民调解工作的权威性和社会公信力可见一斑,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发挥了极大的作用。

目前,我区建有各类调解组织474个,其中,有街道(镇)调委会9个,村(社区)调委会274个,企事业调委会92个;行业性调委会15个,涉及交通、卫生、劳动、环保、物业等10多个行业和领域;特色个人调解室4家,其他调解组织17家,形成了多层次、宽领域的调解组织网络体系,有效提高矛盾调处的专业性和时效性。

我区在街道(镇)综治联调中心与司法行政基层基础资源整合上,创建出具有椒江特色的“一所一站一中心”模式,即在街道(镇)层面建立以司法所为依托,公共法律服务站和综治联调中心互为补充,三块牌子一个阵地,发挥“1+1+1〉3”的效果,推进法治宣传、矛盾调处、法律服务等工作“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

联动机制:调防结合+协同作战

我区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深入推进诉调、警调、政调、访调、律调等“五调”联动机制建设,建立法院、司法行政机关、政法委等部门共同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设立驻法院(法庭)、检察院、公安派出所调解室以及道路交通、医疗纠纷等专业性调解组织,实现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机结合。

2015年,我区全市率先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诉调对接服务点,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基层司法所与法院的互动优势,创新驻点分流效应,实现诉讼调解和非诉调解“双向互动”。2017年,成立涉诉纠纷调委会以及全市首家行政争议调解中心,通过诉前化解、先行调解等方式实现案件分流,做到提前介入、尽早调处,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从源头上解决行政纠纷,助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

2017年11月,葭沚辖区一少数民族的外来务工人员在上班途中突发心脏病,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死者系宁海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在台州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班,该公司有同样劳务形式的少数民族务工人员近500人。事故发生后,劳务派遣公司与务工公司均认为责任不在自己,出现了互相推诿的情况。街道联调中心立即联络公安、司法、综治等部门,成立了“11.24”事故协调处置工作组,兵分多路,按各自部门职责做好矛盾纠纷的化解和维稳工作。最后经过多日奋战,终于在互联网大会召开前成功调处这一非正常死亡案件,积极消除不稳定因素。

调解队伍:把好“三关”+强化“三化”

我区调解员共1717人,等级调解员89人,其中一级人民调解员5名,二级人民调解员31名,三级人民调解员53名。建立法学、医学、婚姻家庭等专家库3个,专家库成员38人。

在建立完善调解员队伍时,我区坚持品行优先,兼顾能力的原则,把有法律知识、有威望、公道正派、能够联系群众、热心人民调解事业的人员充实到人民调解员队伍中来。每年开展一次等级考核年审,每三年进行一次等级重新评定,确保人民调解员队伍不断健康发展。

同时,各街道(镇)根据调解工作实际情况,积极推动个人调解室的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化解民间纠纷的作用。目前已建成海门街道老陶调解室、葭沚街道小挺调解室、前所街道老王调解室、章安王道米调解室等以人民调解员个人名字命名的调解工作室,及时为辖区群众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