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331002002673516D/2018-102014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区审计局 | |
成文日期: | 2018-03-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82省道复线椒江大桥至黄岩马鞍山段工程(椒江段)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
台州市椒江区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TAIZHOUSHI JIAOJIANGQU SHENJIJU
SHENJI JIEGUO GONGGAO
台椒审公告〔2018〕5号
(总第167号)
台州市椒江区审计局办公室
82省道复线椒江大桥至黄岩马鞍山段工程
(椒江段)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台州市椒江区审计局于2017年4月12日至11月20日,对82省道复线椒江大桥至黄岩马鞍山段工程(椒江段)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82省道复线椒江大桥至黄岩马鞍山段工程(椒江段)建设项目系省重点建设项目,2009年11月批准立项,概算投资19326.42万元,主线全长3.89公里,三山连接线0.776 公里,规划用地25.54万平方米,主线、连接线分别采用六车道、四车道。该项目于2011年6月开工,2014年3月完工。项目完成投资26893.93万元,其中:建安投资8551.74万元,设备投资34.92万元,待摊投资18307.27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82省道复线椒江段项目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反映了该项目财务收支情况,财务收支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项目建设按规定实行了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制。该项目的实施,对改善椒江葭沚物流园区、海门港区交通条件,完善台州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一)履行基建程序方面问题
1.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82省道复线椒江段于2011年6月开工,2014年3月完工,至今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未报批调整概算。82省道复线椒江段批准概算投资19326.42万元,截止2017年3月底,账面已完成投资额24614.62万元,超出批复概算投资27.36%,未按规定报批调整概算。
(二)招投标方面问题
1.部分工程直接发包给无资质单位施工。A标施工场地石渣回填工程、乌石村村道工程分别直接发包给无施工资质的乌石村委会、乌石村经济合作社施工,合同价分别为45万元、75万元;B标施工合同范围内的中央分隔带绿化工程直接委托给无园林绿化施工资质的椒江林通公路建设养护有限公司施工,合同价47万元。
2.部分采购未经招标。82省道复线椒江段10座公交候车亭2014年5月已由宁波优敏特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实施,2014年10月纳入区交通局公交候车亭整体招标,合同价193万元;2014年直接委托2家保洁公司承担道路保洁服务,累计支付60万元。
(三)合同管理方面问题
1.应扣未扣监理费用25.05万元。椒江段指挥部在支付分期监理费用时未扣除缺岗监理人员费用,监理人员变更和缺岗也未课以相应违约金,合计应扣未扣25.05万元。
2.多付委托试验检测费10.19万元。椒江段指挥部未按实支付报价中暂列的试验检测专项暂定金,多付10.19万元。
3.多付爆破安全监测费2万元。椒江段指挥部于2013年1月支付了应由B标施工单位承担的爆破安全监测费2万元。
(四)工程变更管理方面问题
1.多计变更费用12.28万元。B标工程变更单12号由爆破调整为镐头机开挖,变更增加单价有误,原变更单多计12.28万元。
2.多计爆破费用20万元。B标三山开山段4000立方米坚石定向爆破费用存在重复计取,多计20万元。
(五)工程质量管理方面问题
工程质量未达设计要求。82省道复线椒江段于2013年1月主线贯通后临时开放交通,2013年10月检测单位在路面检测时发现局部路段弯沉值过大,达不到设计要求。2014年3月台州市交通运输局批复原则同意分期交验,即先组织交工验收,在通车试运行一年,且主车道路基沉降基本稳定后,再作补强处理,待实施完工后进行竣工质量检测。但至审计时尚未通过交工验收,实际已投入使用多年。
(六)征地拆迁方面问题
1.重复列支征地成本1670万元。椒江段指挥部于2010年12月已向椒江国土资源分局支付项目征地费和青苗补偿费1670万元,而后又全额向相关村支付征地费和青苗补偿费,造成重复列支征地成本1670万元。
2.多分摊征地成本1345万元。82省道复线椒江段多分摊道路建设用地面积152.132亩、林地17.836亩、安置房用地3.606亩、山地6.73亩,合计多列征地成本1345万元。
3.多付征地补偿款34万元。2011年12月支付富强村33.8亩征地补偿款405万元,比征用协议约定的补偿费多34万元。
4.部分征地拆迁补偿依据不足。涉及山峪染料化工有限公司部分车间内设备按资产评估原值2180万元予以赔偿,由企业自建新生产线,残值归企业所有;补偿市正达燃料化工有限公司、三山村停车场等以前年度缴纳的违法用地罚款26万元。
(七)财务管理方面问题
1.车辆配置使用管理不到位。椒江段指挥部违规向施工单位借用车2辆,以租赁名义变相购置轿车1辆;2011年7月至2012年7月加油卡未绑定车辆,此间加油卡管理较为混乱。
2.部分入账票据不合规。2010年至2011年椒江段指挥部共报销虚餐饮发票53份,金额2.99万元;2011年11月支付乌石村经济合作社工程款59.7万元列入建安投资支出,入账凭据为收据,而非建筑服务发票。
3.支出控制不严。按概算口径,截止2017年3月建设单位管理费超支178.09%;按月发放工作人员加班补贴合计64万元,均无相应的考勤记录;用大额现金累计支付货款6.86万元,A标段工程款未汇入合同指定账户。
4.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截止2017年3月,2010年借款80万元未收回,2010年、2011年预付款合计323万元未结算。
三、审计处理意见及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审计发现的问题,82省道复线椒江段工程建设指挥部采取措施积极整改:监理费用、工程价款结算将严格执行合同规定,收回多付资金,调整有关会计账目,今后将切实加强工程管理、财务管理,有效控制项目质量和成本。上述问题的具体整改情况,已由82省道复线椒江段工程建设指挥部在区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