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331002002673516D/2018-102010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区审计局 | |
成文日期: | 2018-03-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椒江区枫南东路东延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
台州市椒江区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TAIZHOUSHI JIAOJIANGQU SHENJIJU
SHENJI JIEGUO GONGGAO
台椒审公告〔2018〕3号
(总第165号)
台州市椒江区审计局办公室
椒江区枫南东路东延建设项目
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台州市椒江区审计局于2017年8月21日至11月20日, 对椒江区枫南东路东延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枫南东路东延项目概算总投资16750.88万元。道路设计全长2383.37米,宽42米,用地总面积155.736亩,2014年10月竣工。截止2017年7月底,该项目累计完成投资额11102.15万元,项目到位资金11081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枫南东路东延项目会计资料未能真实、完整反映该项目财务收支情况,财务收支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总体规范。但项目建设管理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程序履行不到位
1.未办理或未及时办理施工许可证。枫南东路东延项目一标段于2012年9月15日开工,2013年12月23日办理施工许可证;二标段未办理施工许可证。
2.未及时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枫南东路东延项目一标段于2012年9月15日开工, 2013年11月8日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二标段于2011年12月20日开工,2014年1月22日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二)建设管理存在问题
1.施工工期逾期较长。枫南东路东延项目一、二标段实际工期分别超过合同工期381日历天和521日历天。
2.电缆管质量未达设计要求。据指挥部对一、二标段电力管道工程随机各抽检5只电力工作井发现,一标段CPVC200-6mm电缆管壁厚约40%的量少于设计要求,二标段CPVC200-6mm电缆管、CPVC180-5mm电缆管壁厚均约40%的量少于设计要求。
3.变更审批制度执行不严格。抽查发现,二标段七条河桥梁工程变更造价核减约600万元,核增约138万元,未履行变更审批程序。
(三)部分合同违约条款未执行
1.未按合同约定扣除监理费。一、二标段2名现场监理工程师变更未办理变更审批手续,指挥部对监理人员变更未按监理合同约定扣除相应的监理费。
2.未按合同约定扣除履约担保金。一标段于2013年11月办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变更手续,且办理变更前原投标承诺的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均未到岗,考勤记录为变更后的人员。指挥部对项目部人员变更未按施工合同约定扣除相应的履约担保金。
3.未按合同约定索赔工期误期赔偿费。一标段施工工期超过合同工期21天,指挥部未按施工合同约定索赔误期赔偿费。
(四)多付(结)工程款263.17万元
1.多付一标工程款。一标段施工所用的HGPE缠绕增强管235.05万元,由指挥部直接采购支付。但在办理一标段工程结算时,未扣减施工方上述管材费用。
2.多结电力管道工程款28.12万元。电力管道工程未按照专题会议纪要明确的定额标准和下浮率结算,造成施工单位多结算工程款28.12万元,并已全额付清。
(五)少计(缴)税费20.38万元
1.未计税金16.88万元。枫南东路东延项目HGPE缠绕增强管材由指挥部采购付款后提供给施工单位,其中一标段235.04万元、二标段236.91万元。结算时未计取建筑业营业税,也未取得相应的完税发票入账,合计少计取税金16.88万元。
2.少计采保费3.5万元。二标段工程结算支付时未按合同约定,而扣除了HGPE缠绕增强管材采保费,造成少付工程款3.5万元。
(六)建设成本不实
1.土地征用补偿费和拆迁安置费未纳入成本。枫南东路东延项目土地征用补偿费和拆迁安置费已由集聚区椒江分区支付,初步测算费用为5617万元,未纳入项目建设成本。
2.概算外项目挤占投资。指挥部将概算外项目东二路八条河安全设施工程投资833.42万元,列入枫南东路东延项目建安成本。
3.少列待摊投资成本1401.82万元。枫南东路东延建设项目征地税费1223.99万元、勘察费设计费177.83万元,已由集聚区椒江分区支付,尚未计入该项目待摊投资。
(七)内控不够健全有效。东延指挥部财务、工程管理内部控制制度针对性不强,可操作性不足,影响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经实质性检查,内控制度存在关键点位上的缺陷,导致多付(结)工程款、成本核算不完整等问题。
三、审计处理意见及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椒江区枫南东路延伸段工程建设指挥部高度重视,采取措施积极整改。审计期间已追回多付的工程款263.17万元,对监理单位作出扣缴3万元监理费,对一标段施工单位作出扣缴5万元履约担保金和索赔3万元工期误期赔偿的处理。对少计(缴)的税费20.38万元,已按规定缴付;对建设成本不实问题,已作相应账务调整处理。并表示今后加强管理,重视工程建设项目的程序完整性,保证工期和质量;加强内部控制制度,严格财务管理,控制财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