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K15105142/2018-121286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区环保分局 | |
成文日期: | 2018- 12- 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18年12月3日台州市环境保护局拟对浙江峰源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PVC粒子及增加年产1500万米卫浴软管技改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台环建(椒)示〔2018〕123号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浙江峰源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PVC粒子及增加年产1500万米卫浴软管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8年12月3日—2018年12月7日。
联系人:台州市环保局椒江分局行政许可科
通信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建设路7号(318000)
电话/传真:0576-8883673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出决定要求听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峰源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PVC粒子及增加年产1500万米卫浴软管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峰源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椒江区洪家昌平路258号星星电子产业园14号楼
建设内容及规模:浙江峰源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研发PVC粒子料和各种PVC软管的企业,主要产品有各种PVC粒子、各种PVC卫浴软管等。购置PVC造粒机、PVC软塑主辅造粒机、高速混合机及卫浴软管挤出生产线等设备,实施年产4000吨PVC粒子及增加年产1500万米卫浴软管技改项目。
项目总投资:108万元
环评单位:浙江博华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审批单位:台州市环境保护局椒江分局
二、项目周边环境概况
项目实施地位于台州市椒江区洪家昌平路258号星星电子园区14号楼。所在14号楼厂房东面隔园区道路、绿化带为星星大道(白云山南路延伸);南面隔园区道路为15#、16#、17#楼,为浙江东宝制冷电器有限公司、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用房;西面隔园区道路为A5#~10#为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便洁宝有限公司等;北面为A13#楼,为星星集团总部。最近敏感点为南面的三水润园,最近点距离约为140m。
三、项目主要污染源与环境影响预测
1、废水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冷却水槽洗槽和更换产生废水,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作冷却水,不排放生产废水,技改项目总体有利于削减对环境的影响,该部分不会对水环境产生污染影响。新增少量生活污水纳入现有排污系统,经过化粪池处理满足纳管标准(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要求,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台州湾。本项目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不会对污水处理产生冲击影响。
2、废气
技改项目废气主要为投料、混合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造粒挤出过程产生有机废气以及卫浴软管挤出、定型产生的有机废气。
根据预测,技改项目造粒新增投料混合粉尘处理设施排放口排放的污染物粉尘最大浓度出现在距离点源233m处,最大落地浓度为0.003064mg/m3,占标率为0.344%;车间无组织排放的粉尘最大浓度点距离点源约103m处,最大浓度为0.027548mg/m3,占标率为分别为3.06%,小于占标率10%;
根据预测,技改项目造粒及软管挤出新增有机废气15m排气筒排放的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氯乙烯、HCl最大浓度出现在距离点源1421m处,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0.0007157mg/m3、0.0001431mg/m3、0.0001641mg/m3,占标率为分别为0.04%、0.08%、0.33%,小于占标率10%。车间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氯乙烯、HCl最大浓度点距离点源约86m处,浓度为0.03822mg/m3、0.0007644mg/m3、0.002197mg/m3,占标率为分别为1.91%、4.25%、4.39%,小于占标率10%;
本项目废气经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和敏感点造成大的影响。
3、固废
技改项目新增固体废弃物包括废原料包装袋、废原料桶、废塑料粒子、废巻经筒、废软管及废过滤棉。投料工序产生的废原料包装袋收集后出售相关单位回收利用;废原料桶返回原料生产厂家重新利用;废塑料粒子、废巻经筒、废软管属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后出售相关单位回收利用;废气处理产生的废过滤棉属危险废物,收集后应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本项目各固废经妥善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噪声
技改项目新增噪声主要是混合机、造粒机、螺杆挤出机等各类生产设备及公用工程设备的运行噪声。混合机噪声在80-85dB之间,为间歇性声源。造粒机和挤出机噪声值一般在75dB左右。业主单位在设计和设备订货时可向制造厂商提出噪声控制要求,优先选购低噪声设备。这些噪声设备距离,经过自然衰减及构筑物屏蔽后,可满足厂界噪声标准。不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因此,本项目只要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营运期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四、项目主要污染治理措施及效果
表1 污染防治措施清单一览表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或工序 | 污染物 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水污染物 | / | / | 本次技改项目不新增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放,原有项目产生的废水按照原环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 | 达标排放纳管 |
大气污染物 | 投料混合 | 粉尘 | 搅拌、投料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经除尘装置(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通过不低于15m的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要求车间内加装排风扇等设施,保证车间内通风; | 达标 排放 |
造粒挤出工序、软管挤出、定型 | 非甲烷总烃、 氯乙烯、氯化氢等 | 已配套建设预留高效过滤净化除臭设施[(初效过滤(纤维过滤)+配套除臭(UV光催化)]净化处理后通过15m的排气筒引至屋顶高空排放;造粒挤出、软管挤出定型工序加装集气罩,产生的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纳入配套废气处理设施;同时加强车间的通风换气,保证车间内的空气质量; | 达标 排放 | |
固体 废物 | 投料混合 | 废原料包装袋 | 分类收集,出售相关单位回收利用 | 零排放 |
原料使用 | 废原料桶 | 返回原料厂家重新利用 | 零排放 | |
造粒工序 | 废塑料粒子 | 分类收集,出售相关单位回收利用 | 零排放 | |
编织工序 | 废卷经筒 | 分类收集,出售相关单位回收利用 | 零排放 | |
废软管 | 废软管 | 分类收集,出售相关单位回收利用 | 零排放 | |
废气处理 | 废过滤棉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零排放 | |
废水处理 | 污泥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零排放 | |
职工日常 | 生活垃圾 | 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卫生填埋 | 零排放 | |
噪声 | 生产设备 | 根据声源的特性分别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外界的影响。 | 厂界噪声达标 |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浙江峰源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PVC粒子及增加年产1500万米卫浴软管技改项目租用台州市椒江区洪家昌平路258号14号楼建设实施。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技改项目选址符合台州市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及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建设项目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生产中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均可以做到达标排放以及符合总量控制要求;根据评价结果其污染对环境影响小,该项目运行未降低区域环境质量功能。建设单位应认真执行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建议,做到达标排放。技改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和环保审批基本原则,从环保角度考虑,技改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信息发布单位:台州市环保局椒江分局
信息发布日: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