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K15105142/2018-121843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区环保分局 | |
成文日期: | 2018- 12- 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18年12月29日作出的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三期提标及配套工程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噪声、固废部分)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18-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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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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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三期提标及配套工程(噪声、固废部分)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的函
| 台环验(椒)〔2018〕26号 | 2018年12月29日 | 见附件 |
公告期为2018年12月29日至2019年1月9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台州市环境保护局椒江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传真: 0576-88836730、88521591
通讯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建设路7号(31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