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331002002673575G/2018-103177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区府办 |
成文日期: | 2018-12-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椒政办发〔2018〕198号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大陈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无偿献血是保证生命救治和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公益性卫生事业。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无偿献血工作,保障我区医疗机构临床急救用血需要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相关规定,以及台州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19年全区无偿献血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18年我区计划全血采集量为224.22万毫升,需11211人次参加献血,其中需组织集体无偿献血1835人次(每200毫升计1人次)。综合参考了全市指标增幅以及各街道的户籍人口、外来人口、区域特点和原来指标等方面因素,对无偿献血目标人次进行了分解,具体分配见附件。
二、主要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无偿献血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工作的重要内容,各有关部门要健全、优化“综合协调、各方联动”的无偿献血工作机制,教育、公安、财政、人力社保、建设规划、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文化广电、新闻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做好无偿献血工作。全区各单位要加强对辖区内无偿献血工作的领导和规划,从精神文明建设、宣传组织、社会动员、经费投入、人员配置等方面,支持无偿献血工作,彰显献血公益属性。全区各级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街道(镇、农场、椒渔)、村(社区)要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第八条规定,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无偿献血活动,动员本单位或者本居住区符合献血条件的公民参加献血。
(二)完善政策,落实献血者关爱措施。全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探索无偿献血者关爱措施,认真执行免费用血政策,进一步落实浙江省无偿献血“三免”政策,保障献血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用血权利。充分利用流动人口积分制等办法,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对积极参加无偿献血或在献血管理、志愿服务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三)加强宣教,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全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新型媒体大力宣传无偿献血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大力宣传弘扬献血者无私奉献、献血救人的人道主义精神,传递社会正能量,努力形成良好的无偿献血氛围。同时,街道(镇、农场)、村(社区)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大《献血法》、血液生理知识、无偿献血知识和无偿献血相关优惠政策宣传力度,使无偿献血工作进村入户,生根发芽,形成适龄公民踊跃参与无偿献血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强化管理,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区卫计局要完善临床用血应急保障机制和采供血工作应急预案,并按照要求落实应急献血团体单位。区献血办要积极联系市中心血站,合理安排时间,优化服务流程,完善无偿献血服务体系,努力创造安全输血环境。
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本文件精神做好贯彻落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保障全区医疗机构临床用血需求。年中由区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无偿献血情况予以通报,年终将对无偿献血工作进行考核,得分计入各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总分,并将目标完成情况予以通报。
附件:2019年全区无偿献血目标分解表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19年全区无偿献血目标分解表
街道(镇、农场、椒渔) | 目标人次 (200ml/人) | 无偿献血 初步安排 |
海门街道 | 305 | 3月、7月、11月 |
白云街道 | 257 | 1月、8月、12月 |
葭沚街道 | 273 | 5月、9月、11月 |
洪家街道 | 210 | 1月、8月、10月 |
三甲街道 | 189 | 6月、10月、12月 |
下陈街道 | 157 | 1月、4月、7月 |
前所街道 | 168 | 4月、8月 |
章安街道 | 231 | 3月、5月、9月 |
大陈镇 | 15 | 6月 |
椒江农场 | 15 | 5月 |
椒渔总公司 | 15 | 12月 |
合计 | 1835 |
抄送:区委各部门,人大常委会、政协办公室,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