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K15105142/2018-121276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区环保分局 | |
成文日期: | 2018- 11- 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18年11月30日台州市环境保护局拟对台州市椒江易元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5500吨铜铸件和5000吨锌合金铸件及5000吨铝合金铸件的技改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台环建(椒)示〔2018〕119号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台州市椒江易元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5500吨铜铸件和5000吨锌合金铸件及5000吨铝合金铸件的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8年11月30日—2018年12月6日。
联系人:台州市环保局椒江分局行政许可科
通信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建设路7号(318000)
电话/传真:0576-8883673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出决定要求听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15500吨铜铸件和5000吨锌合金铸件及5000吨铝合金铸件的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台州市椒江易元制造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台州市椒江区三甲街道创业路7号
建设内容及规模:企业拟投资1386万元,租用三甲街道东海村6532平方米厂房,企业拟购置熔化炉、压铸机、铝(锌)熔化炉、数控车床、加工中心等以及相应配套设施,配套建设“三废”处理设施实施年产15500吨铜铸件和5000吨锌合金铸件及5000吨铝合金铸件的技改项目。其生产主要涉及熔化、铸造、机加工、抛光等工艺,项目实施后,可形成年产15500吨铜铸件、5000吨锌合金铸件、5000吨铝合金铸件的生产能力。
项目总投资:1386万元
环评单位:浙江泰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审批单位:台州市环境保护局椒江分局
二、项目周边环境概况
本项目位于台州市椒江区三甲街道九塘工业区创业路7号,周边主要为工业企业、道路。该厂区东侧为工业厂房,南侧为浙江超宇工具有限公司,西侧为劲野集团,北侧隔道路(园区道路)为台州市三辉工贸有限公司。椒江农场居住区,位于项目厂区西侧,最近距离约为1092m。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设施处理达纳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初期雨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冷却。
三、项目主要污染源与环境影响预测
1、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由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初期雨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冷却。
2、废气
(1)废杂铜熔化废气:在熔化炉、保温炉、废渣罐上方设置开门式集气罩,在熔化系统外加开门式集气柜,形成微负压吸风,将熔化炉、保温炉、废渣罐、集气罩置于内部。废渣罐待冷却基本无烟气后再移至固废堆场。废气经收集后采用“冷却沉降+布袋除尘+活性炭滤床+高效滤筒”处理工艺,处理后的废气经排气筒高空排放,建议预留文丘里活性炭粉末喷射器设施。
(2)铝合金锭熔化废气、锌合金熔化废气:经收集后先进入冷却沉降室再通过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排气筒高空排放。
(3)压铸脱模剂废气收集后经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排气筒高空排放。
(4)锌抛光粉尘采用侧吸式集尘罩收集,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3、固废
(1)原材料筛选杂质、铝合金锭熔化炉渣、锌合金熔化炉渣、锌抛光粉尘集尘灰、铝熔化烟尘集尘灰、锌熔化烟尘集尘灰、机加工边角料一般固废定期收集后出售给相关回收单位。生活垃圾由该厂定点收集后及时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应做到日产日清,维持厂区清洁。
(2)熔炼集尘灰、废活性炭、废油、废切削液属危险废物,熔炉炉渣、初期雨水沉渣待鉴定,鉴定前本环评建议暂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和执行,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建立转移联单制度。
4、噪声
(1)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下,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源强。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润滑传动设备,使其处于良好的工况,避免设备因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现象。
(2)优化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集中放置,尽量布置于车间中间位置,不要设置在厂界附近,不得已而设置在厂界附近的,必须增加隔声措施。
(3)加强对高噪声设备的隔声降噪措施:如在钻床的底部加减振垫,在设备的四周可开设一定宽度和深度的沟槽,里面填充松软物质,用来隔离振动的传递;引风机设置在车间内且安装整体隔声罩,进出口装橡胶软接头;剥头拉丝机外加设隔声罩;设有专门的配电房安置发电机;对噪声值相对较低的一般机加工设备,可在设备底部安装橡胶减振垫。
四、项目主要污染治理措施及效果
内容 类型 | 污染防治内容 | |
废气 | 废杂铜熔化废气、铝合金锭熔化废气、锌合金熔化废气、抛光粉尘、压铸脱模废气 | 车间一1F: 1、在熔化炉、保温炉、废渣罐上方设置开门式集气罩,在熔化系统外加开门式集气柜,形成微负压吸风,将熔化炉、保温炉、废渣罐、集气罩置于内部。废渣罐待冷却基本无烟气后再移至固废堆场。位于1号铸铜车间内的2台熔化炉(铜熔化,500kg熔化炉),废气经收集后采用“冷却沉降+布袋除尘+活性炭滤床+高效滤筒”处理工艺,处理后的废气经排气筒(1#)高空排放(≥15m),建议预留文丘里活性炭粉末喷射器设施。 2、铝合金锭熔化废气经收集后先进入冷却沉降室再通过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排气筒(2#)高空排放(≥15m)。 3、铝压铸脱模剂废气收集后经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排气筒(3#)高空排放(≥15m)。 车间二1F: 1、在熔化炉、保温炉、废渣罐上方设置开门式集气罩,在熔化系统外加开门式集气柜,形成微负压吸风,将熔化炉、保温炉、废渣罐、集气罩置于内部。废渣罐待冷却基本无烟气后再移至固废堆场。位于1号铸铜车间内的3台熔化炉(铜熔化,500kg熔化炉)废气经收集后采用“冷却沉降+布袋除尘+活性炭滤床+高效滤筒”处理工艺,处理后的废气经排气筒(4#)高空排放(≥15m),建议预留文丘里活性炭粉末喷射器设施。 2、锌合金熔化废气经收集后先进入冷却沉降室再通过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排气筒(5#)高空排放(≥15m)。 3、锌压铸脱模剂废气收集后经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排气筒(6#)高空排放(≥15m)。 4、锌抛光粉尘采用侧吸式集尘罩收集,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7#)高空排放(≥15m)。 其他要求: 1、烟尘收集管道及除尘设施应定期清理,避免发生粉尘爆炸事故。 2、安装监控设备对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进行监控,出现非正常排放时能及时报警并控制。 |
废水 | 1、厂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纳管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 2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单独收集处理后回用于冷却循环用水。 | |
固废 | 1、原材料筛选杂质、铝合金锭熔化炉渣、锌合金熔化炉渣、锌抛光粉尘集尘灰、铝熔化烟尘集尘灰、锌熔化烟尘集尘灰、机加工边角料一般固废定期收集后出售给相关回收单位。生活垃圾由该厂定点收集后及时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应做到日产日清,维持厂区清洁。 2、熔炼集尘灰、废活性炭、废油、废切削液属危险废物,熔炉炉渣、初期雨水沉渣待鉴定,鉴定前本环评建议暂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和执行,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建立转移联单制度。 3、贮存场所设置在室内,应建有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应有隔离设施和防风、防晒、防雨设施。 4、贮存设施基础防渗层为黏土层,其厚度应达1m以上,渗透系数应小于10-7cm/s;基础防渗层可用厚度2mm以上的高密度聚乙烯和其他人工防渗材料组成,渗透系数应小于10-10cm/s。还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地面无裂隙。 5、本评价将废杂铜熔化炉渣参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和执行。建议企业投产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对炉渣进行危废鉴别。 | |
噪声 | 1、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下,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源强。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润滑传动设备,使其处于良好的工况,避免设备因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现象。 2、优化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集中放置,尽量布置于车间中间位置,不要设置在厂界附近,不得已而设置在厂界附近的,必须增加隔声措施。 3、加强对高噪声设备的隔声降噪措施:如在钻床的底部加减振垫,在设备的四周可开设一定宽度和深度的沟槽,里面填充松软物质,用来隔离振动的传递;引风机设置在车间内且安装整体隔声罩,进出口装橡胶软接头;剥头拉丝机外加设隔声罩;设有专门的配电房安置发电机;对噪声值相对较低的一般机加工设备,可在设备底部安装橡胶减振垫。 4、高噪声设备所在生产车间,生产时注意关闭门窗。 | |
地下水 | 1、两个厂区均需设置地下水水质监测井,定期对区内水质、水位进行监测。 2、两个厂区的危废堆场、应急池、初期雨水处理设施的防渗分区属于重点防渗区,其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粘土防渗层Mb≥6.0m,K≤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按照相关规范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3、做好事故安全工作,将污染物泄漏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做好风险事故(如泄漏、火灾、爆炸等)状态下的物料、消防废水等截流措施,设置规范的事故应急池。提升生产加工装置水平,加强管道接口的严密性,杜绝“跑、冒、滴、漏”现象;防止地面积水,在易积水的地面,按防渗漏地面要求设计;排水沟要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建设;加强检查,防水设施及地埋管道要定期检查,防渗漏地面、排水沟和雨水沟要定期检查,防止出现地面裂痕,并及时修补;做好危险废物堆场的防雨、防渗漏措施,危险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性质进行分类收集和暂存,堆场四周应设集水沟,渗沥水纳入污水处理系统,以防二次污染;制订相关的防水、防渗漏设施及地面的维护管理制度。 | |
其他 | 1、企业需建立辐射监测系统,在废旧金属原料入厂前、产品出厂前进行辐射监测,并将放射性指标纳入产品合格指标体系中。 2、参照《关于加强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辐射安全监管的通知》(环办函[2011]920号)、《浙江省废旧金属熔炼企业放射性管理规定(试行)》(浙环函[2011]9号)、《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金属表面处理(电镀除外)、有色金属、农副食品加工、砂洗、氮肥、废塑料行业污染整治提升技术规范的通知》(浙环发[2018]19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原材料入厂前、产品出厂前进行辐射监测,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和检查。 3退役后企业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对厂区进行污染场地风险评估,对根据评估结果对厂区采取相应的修复措施。关停、搬迁企业原厂区需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开展土壤环境调查与评估。 4、危险废物的贮存场所应满足以下要求:①应建有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应有隔离设施、报警装置和防风、防晒、防雨设施。②基础防渗层为黏土层,其厚度应达1m以上,渗透系数应小于10-7cm/s;基础防渗层可用厚度2mm以上的高密度聚乙烯和其他人工防渗材料组成,渗透系数应小于10-10cm/s。③必须要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及气体导出口和气体净化装置;用于存放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地方,还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地面无裂隙。④不同种类的危险废物堆放区必须有隔离间隔断。 |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2017年修订)》的要求,符合《椒江区金属熔炼铸造行业控制性发展指导意见(修订)》、《浙江省铜熔铸业规范条件》等相关要求,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项目的环境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接受。建设单位
开展的公众参与符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规范要求。
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信息发布单位:台州市环保局椒江分局
信息发布日: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