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K15105142/2018-121197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区环保分局 | |
成文日期: | 2018- 11- 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18年11月12日台州市环境保护局拟对台门2348线、州门2341线电40~电53改迁工程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台环建(椒)示〔2018〕100号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台州市高铁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台门2348线、州门2341线电40~电53改迁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8年11月12日—2018年11月16日。
联系人:台州市环保局椒江分局行政许可科
通信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建设路7号(318000)
电话/传真:0576-8883673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出决定要求听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台门2348线、州门2341线电40~电53改迁工程
建设单位:台州市高铁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椒江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改迁线路路径长度5.65km,双回架空架设。导线采用2×JNRLH60/LB1A-400/35铝包钢芯耐热铝合金绞线。共新建杆塔20基。改迁工程全线位于台州市椒江区境内。
项目总投资:9208万元
环评单位: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
审批单位:台州市环境保护局椒江分局
二、项目周边环境概况
改迁工程全线位于台州市椒江区境内。本输变电工程评价范围有33处环境保护目标。本工程线路沿线为平原、山地地区,沿线主要植被类型为灌木、城镇绿化林木植物等,工程所涉区域人类活动频繁,无大型野生动物,主要以鸟类、鼠类、两栖类等小型动物以及农户养殖的鸡、鸭等常见家禽为主。输电线路路径沿线无自然保护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保护地等特殊保护地。
三、项目主要污染源与环境影响预测
1、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间的主要水污染物包括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场地的生产废水。
施工期的施工人员统一集中居住在施工点附近村庄租住的民房内,生活污水依托租住地的化粪池处理。
施工期施工现场的用水量很小,几乎无生产废水排放。
工程运行期无废水产生。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为施工期扬尘,来自塔基的开挖、土方及材料运输时产生的扬尘和粉尘。施工期间尽量不在大风天施工作业,开挖的土方及时回填。避免起尘原材料的露天堆放,对砂石、灰土等物料应采取封闭、遮盖等防尘措施,尽量减小扬尘和粉尘对环境的影响。
3、固废
本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运行期无固体废物产生。
施工期建筑垃圾主要为施工废料、边角余料及拆除的旧导线和杆塔,边角余料由厂家回收,施工废料集中堆放,并由环卫部门定点收集、定期清运;拆除的铁塔和导线由建设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并由环卫部门定点收集、定期清运,统一处理。
本项目各固废经妥善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噪声
施工中主要的噪声源有灌桩机、卡车等,其声源声功率级为85-99dB(A)。工程施工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制定合理施工计划,限制施工时间,避免大量高噪声备同时施工,将冲击性大并伴有强烈震动的施工安排在白天进行,夜间22:00~6:00禁止施工。输变电线路工程施工期通过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减小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由类比情况可知,架空输电线路运行期,电晕会产生一定的可听噪声,本次拟改建220kV双回路输电线路电压等级、排列方式与类比的南通220kV洲丰4H47/4H48线输电线路一致,因此可以预测在好天条件下,本次拟建的220kV同塔双回输电线路运行产生的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地段的标准要求。
5、电磁
通过类比监测数据可以预测台门2348线、州门2341线电40~电53改迁工程架空线路投运后周围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小于4kV/m、100μT限值,满足电磁环境保护要求。
220kV双回架空输电线路经过居民区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12.5m时,地面1.5m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4kV/m、100μT推荐标准限值;跨越建筑物处应提高导线对地高度,线路跨越庙2、镇静庙(在建)、岘头村居住板房、东山湖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东方明珠化妆品厂、轮胎库房、公路工程项目部、天意涂料厂八处环境保护目标时相应导线高度应不小于14.5m。
220kV送电线路经过耕地、园地、道路等场所时,线路保证对地6.5m的净空高度,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能满足10kV/m、100μT的标准要求。
因此,本项目只要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四、项目主要污染治理措施及效果
表1 污染防治措施清单一览表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编号) | 污染物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
施工期
| 大气污染物 | 施工 扬尘 | 粉尘 | 1、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挡措施。 2、文明施工,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 3、施工期间使用预拌混凝土或者进行密闭搅拌,混凝土须用罐装车运至施工点进行浇筑,避免因混凝土拌制产生扬尘和噪声。 4、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 5、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 6、进出场地的车辆限制车速,施工临时中转土方以及弃土弃渣等要合理堆放;堆场适时压实、车辆防散落检查、运输道路及时清理,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 7、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在施工期间应当及时清运,并按照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置,防止污染环境。 8、施工现场定期喷洒,保证地面湿润,不起尘。 9、施工结束后,按“工完料尽场地清”的原则及时进行空地硬化,减少地面裸露面积。 | 达标 排放 |
水污染物 | 施工废水 | SS | 施工期设置简易沉淀池,产生的少量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 | 不外排 | |
生活污水 | CODCr、氨氮 |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当地已有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不造成废污水污染。 | 达标 排放 | ||
固体废物 | 工程建设 | 施工废料、边角余料、弃土 | 建筑垃圾主要为施工废料及边角余料,边角余料由厂家回收,施工废料集中堆放,并由环卫部门定点收集、定期清运。 | 合理 处置 | |
员工生活 | 生活垃圾 | 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无害化、减量化 | ||
噪声 | 1、施工单位应采用低噪声水平的施工机械设备,控制设备噪声源强。 2、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加强施工噪声的管理,做到预防为主,文明施工,最大程度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依法限制夜间施工,如因工艺特殊情况要求,需在夜间施工而可能对周边居民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 | 达标 排放 | |||
营运期 | 水污染物 | 无 | 220kV输电线路运行,无废水排放。 | -- | |
固体废物 | 无 | 220kV输电线路运行期间无固体废物的产生。 | -- | ||
噪声 | 由类比情况可知,架空输电线路运行期,电晕会产生一定的可听噪声,本次拟改建220kV双回路输电线路电压等级、排列方式与类比的南通220kV洲丰4H47/4H48线输电线路一致,因此可以预测在好天条件下,本次拟建的220kV同塔双回输电线路运行产生的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地段的标准要求。 | 达标 排放 |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台门2348线、州门2341线电40~电53改迁工程符合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拟建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建设项目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
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信息发布单位:台州市环保局椒江分局
信息发布日: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