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台州火车站了解到,《铁路旅客信用记录管理办法(试行)》已于今年开始实施,但目前仍有不少乘客对此存在认识盲区。
依据该办法,今后有7种不文明乘车行为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后,当事人个人身份信息还将被铁路部门记录,纳入铁路旅客信用信息记录管理。这7种行为主要包括: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倒卖车票、制贩假票;冒用优惠(待)身份证件、使用伪造和无效优惠(待)身份证件购票乘车;持伪造、过期等无效车票或冒用挂失补车票乘车;无票乘车、越站(席)乘车且拒不补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应予以行政处罚的行为。
这些不文明乘车行为不仅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而且会加入铁路旅客信用“黑名单”。记者了解到,该信用信息保存期为5年,也就是说列入“黑名单”的旅客5年内不能购买火车票。
据悉,被列入失信行为信用信息记录的旅客如有异议,可通过12306客服电话或由所在地车站通过12306客服电话,向实施信息采集的铁路单位书面提出异议申请。信息采集的铁路单位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经审查确认旅客信用信息错误、遗漏的,将予以纠正。
在加强铁路旅客信用记录管理的同时,铁路部门积极倡导文明服务,规范铁路职工履职行为,努力提升铁路客运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