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11331002002673575G/2017-71609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体裁分类: 意见  发布机构: 区府办
 成文日期: 2017-04-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大陈黄鱼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 2017- 04- 27 15: 0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椒政发〔2017〕32号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大陈黄鱼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街道办事处、大陈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大陈黄鱼养殖为椒江特色优势产业,具有较强的区域特色和丰富的文化内涵。2001年大陈海域就开始引进大型抗风浪深水网箱养殖大黄鱼,成为全国深水网箱养殖大黄鱼的主要海区之一。近年来率先在大陈推广的铜围网养殖设施更是领先全国。大陈黄鱼为有机和绿色食品,体色鲜艳、体形修长、肉味鲜美,是养殖黄鱼中的精品。先后被评为台州市著名商标和“浙江符号旅游产品” 称号,成功注册了“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并多次获浙江农博会金奖。为推进大陈黄鱼品牌建设,做大做强大陈黄鱼产业,促进渔业转型升级、渔民转产转业,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深化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项目化运作、产业化发展、品牌化战略,大力培育 “大陈黄鱼”区域特色品牌。推进大陈黄鱼全产业链发展,加强“大陈黄鱼”品牌营销体系建设,完善“大陈黄鱼”品牌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大陈黄鱼”品牌建设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把大陈黄鱼做大做强,做成优势产业。做大养殖规模,大陈黄鱼养殖海域面积达到1000亩,年放养量从目前的180多万尾、产量1000吨,增长到年放养量600万尾、产量3000吨,销售额3亿元以上;养殖基地内5家以上企业获得有机、绿色、无公害产品称号;把“大陈黄鱼”打造成为国内外知名品牌,2017年争创浙江省著名商标,2020年前争创 “中国驰名商标”称号。

三、工作措施

1.制定发展规划。结合大陈黄鱼养殖基地建设的优越条件,规划好海区养殖布局,启动育苗和品种选优,完善冷链物流、保鲜服务与精深加工,在产、学、研各个环节进行扶持(出台相关扶持政策文件),使各个环节紧密结合相互促进。突出品牌创建规划,通过各个环节、各项措施把大陈黄鱼区域品牌打造为知名品牌,成为深受消费者欢迎的海产品。

2.规范地方标准。成立大陈黄鱼协会(大陈黄鱼产业联合会),保护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称号,统一使用“大陈黄鱼”地方证明商标。制定《大陈黄鱼行规行约》、《大陈黄鱼商标使用管理办法》,通过行业组织规范公司和合作社的养殖,成为产业从业者的行为准则。制订大陈黄鱼品牌认定标准。与院校研究所合作,成立专家委员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品牌企业的作用,分析大陈黄鱼发展现状与趋势,运用品牌产品的质量安全、产品认证、商标注册、销售规模、企业信用、品质控制等指标规范“大陈黄鱼”区域特色品牌认定标准,推动大陈黄鱼养殖有规范、品质有保证、营销有渠道、品牌有保护,提升大陈黄鱼品牌的知名度。

3.注重行业自律。通过行业组织的约束和各监管部门的监督,加强养殖环节的管理,确保养殖企业(包括合作社,下同)按规范养殖大陈黄鱼。养殖企业需按行业规范要求建立健全可追溯体系建设,使每条黄鱼的来源、养殖方式、养殖时间、头围饵料等都可查溯。通过品种选优,提高岱衢族黄鱼和原种鱼苗的比例。继续打造现代养殖示范园区,以目前较为先进的深水网箱、铜围栏和不断创新的生态养殖管理方式,为鱼类营造更加自然良好地生长环境,促进大陈黄鱼品质不断得到提升。

4.加强行业监管。建立大陈黄鱼品牌信息服务管理平台,为社会提供椒江大陈黄鱼品牌信息服务。市场监管、海洋渔业等部门要重视大陈黄鱼的品牌保护,对假冒大陈黄鱼要加大查处力度。相关部门对加入行业协会和按协会规范运作的大陈黄鱼养殖单位,在项目申报和政府奖励方面优先安排;对不履行协会章程,不按地方标准养殖的,按规定收回大陈黄鱼商标许可,同时不得享受专门针对大陈黄鱼品牌建设的优惠政策。

5.强化宣传营销。面向社会,通过报纸、网络等方式进行宣传推广,征集大陈黄鱼品牌宣传口号和logo图形。在生产销售流通环节统一产品的公共标牌标识,统一产品的包装图形,统一门店的形象与装修风格,统一使用“大陈黄鱼”的地方证明商标,树立大陈黄鱼的良好品牌形象。宣传黄鱼的饮食文化,挖掘大陈黄鱼的文化内涵,通过讲故事的形式吸引消费者的兴趣,增加产品的附加值。

6.加大推介力度。大陈黄鱼作为中高档海鲜产品,除电视、户外广告等宣传外,还要通过各种活动、各种载体,对外进行宣传交流。一是结合椒江和大陈旅游宣传推介活动,把大陈黄鱼作为特色旅游产品,协同宣传,努力把大陈黄鱼打造成为“中国特色旅游产品”;利用黄鱼集中上市销售旺季在上海、温州等主要消费城市举办“大陈黄鱼推介会”,开设销售门市部,同时宣传椒江和大陈的旅游和文化。椒江的政府机关来客接待,必要的出访都将大陈黄鱼作为推介的项目之一。二要争取举办中国黄鱼节和黄鱼发展论坛,通过黄鱼宴、黄鱼文化节等活动,全方位展示黄鱼美食文化。三是将大黄鱼作为宣传大陈海鲜的突破口,对海鲜排档、酒店店面有大陈黄鱼宣传口号、图形logo广告牌的,给予适当补助。四是开展网上营销,与淘宝等合作,组织“网上大陈黄鱼节”,定期举办大陈黄鱼“一元钱”秒杀等活动,提高网民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7.推进产业融合。凭借大陈黄鱼的良好品质及占全省60%以上的产量优势,打造浙江高端黄鱼批发和销售市场,市场辐射杭州、上海、南京、武汉和北京等地,成为浙江知名度较高的旅游购物市场。同时集聚“加-冷-销”三维一体的企业,整合渔家乐餐饮、院士工作站、椒江渔文化展览馆等,融合一二三产业形成大陈黄鱼产业园区。把“有形的鱼”变为“创意的鱼”,把“品尝的鱼”转化成“文化的鱼”。

8.品牌创建申报。海洋与渔业局、市场监管局要密切配合,按照申报品牌创建的要求和流程,充分发挥大陈岛的特殊地位,把握当前中央和省市各级支持关心大陈岛开发的机遇,尽快启动创建省著名商标和全国驰名商标行动。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大陈黄鱼产业发展和品牌建设的领导,区委、区政府成立大陈黄鱼品牌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督促大陈黄鱼品牌建设。由椒江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府办、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农办、区财政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林局、区风景旅游管理局、区商务局、区教育局、区卫计局、区文广新局、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大陈镇政府、椒渔总公司、椒江广电中心等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协调研究品牌创建存在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围绕大陈黄鱼产业发展和品牌建设工作分工,各司其职,协同配合,整体联动,合力推进大陈黄鱼品牌建设。

按照创建“中国驰名商标”的要求,以及各地品牌创建的成功经验,区政府专门成立大陈黄鱼品牌建设办公室(简称区黄鱼办),设专职主任1人,工作人员3人,具体负责大陈黄鱼品牌建设的日常工作。

2.强化要素保障。大陈黄鱼产业发展处于起步阶段,政策资金投入将为长期健康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构建大陈黄鱼品牌发展政策体系,形成一套完整、有效的大陈黄鱼品牌发展的激励机制、财政补贴机制、保障机制和考核机制,促进大陈黄鱼品牌建设与发展。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大陈黄鱼养殖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扶持大陈黄鱼养殖公司和专业养殖合作社。落实大陈黄鱼品牌创建经费,使财政资金起到杠杆作用。创新政策驱动,做到资金保障到位,使大陈黄鱼的宣传工作有声有色,全力提升大陈黄鱼品牌建设水平。

3.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宣传主阵地作用,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发挥各成员单位及全区各行各业的主观能动性,积极宣传大陈黄鱼养殖的新模式、新成果;及时宣传大陈黄鱼品牌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强化典型示范引导,营造全区上下关心支持大陈黄鱼品牌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件:1.椒江区大陈黄鱼品牌建设领导小组

          2.椒江区大陈黄鱼品牌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椒江区大陈黄鱼品牌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周  斌、曹小锋

副组长:朱扬剑、王春明、董吕林、於云国

成  员:陈岳钧(区农办)

陈世青(区发改局)

唐诗虎(区财政局)

尹学兴(区农林局)

王海兴(区商务局)

陈  耀(区教育局)

张广民(区民政局)

於  波(区文广新局)

滕  勇(区风景旅游管理局)

王普顺(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苏永波(大陈镇政府)

王如武(椒渔总公司)

吴晓晖(椒江广电中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董吕林,副主任吕中友、应勇。


附件2

 

椒江区大陈黄鱼品牌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为加快大陈黄鱼产业的发展,推进大陈黄鱼品牌建设,促进渔业转型升级渔民转产转业,特制定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做好大陈黄鱼产业发展和品牌建设的宣传工作。

区新闻中心、椒江广电中心:负责策划本地媒体平台对大陈黄鱼品牌建设的宣传。

区发改局:负责制定大陈黄鱼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参与制定大陈黄鱼养殖地方标准;指导、协助做好大陈黄鱼地方商标注册登记,参与争创省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活动,维护大陈黄鱼市场经营秩序。

区文广新局:负责大陈黄鱼品牌的文化宣传活动,协助挖掘大陈黄鱼的文化内涵。

区农办:负责大陈黄鱼养殖人员的技术培训,不断完善和丰富培训内容。

区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大陈黄鱼养殖区比选,养殖技术的指导,养殖保险的协调。参与制定大陈黄鱼养殖标准,争创省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活动。

区财政局:负责做好大陈黄鱼品牌建设资金保障工作。

区农林局:负责养殖单位申报大陈黄鱼绿色、有机、无公害等品牌创建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指导有关方面组建大陈黄鱼行业协会。

区风景旅游管理局:负责结合旅游推广做好大陈黄鱼品牌的宣传推介工作。

区商务局: 负责大陈黄鱼产品推介活动。

区教育局:加强农业产业后备人才培训,为大陈黄鱼品牌建设和产业融合提供智力支持。

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在省内供销系统和下属单位推介大陈黄鱼,设立销售专柜。

大陈镇人民政府:组织引导渔民参加大陈黄鱼养殖,为养殖基地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椒渔总公司:负责相关养殖企业规范提升。


抄送:区委各部门,人大常委会、政协办公室,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