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331002002673516D/2017-91984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区审计局 | |
成文日期: | 2017-12-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椒江区大陈镇人民政府2015年度财政决算审计结果
台州市椒江区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TAIZHOUSHI JIAOJIANGQU SHENJIJU
SHENJI JIEGUO GONGGAO
台椒审公告〔2017〕15号
(总第159号)
椒江区大陈镇人民政府
2015年度财政决算审计结果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有关规定,区审计局于2016年8月2日至11月18日,对椒江区大陈镇政府2015年度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大陈镇政府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0万元,比上年增长121.6%,上级补助收入1525.1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03.45万元,一般预算支出1389.18万元,年初余额257.14万元,年末余额379.63万元。2015年初财政性可用资金余额3672.96万元,当年实际收入4157.23万元,实际支出4769.94万元,从基建账户归集增加结余277.85万元,年末余额3338.1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大陈镇政府重视财政管理工作,2015年财政收入较上年有所增长,“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得到控制。财政收支基本符合财政法规的规定,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支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2015年1至7月,列支了应由职工个人负担的医疗保险金2.04万元;公务接待支出票据附件内容不全;部分现金支出超出规定的使用范围。
(二)车辆配置使用不合规。2006年12月、2012年2月起租用椒江区宏宇建筑公司大陈工区轿车,致使车辆超编2辆。车辆未绑定加油卡,未实行定点维修。
(三)已完工工程未办理竣工决算。大陈综合开发公司账内度假村游泳池等9个工程118.2万元,已完工时间久远,长期未办理竣工决算,未转固定资产。
(四)往来账款管理不够规范。大陈镇政府2015年末三年以上暂付款及应收未清理款项3140.97万元,三年以上暂存款及应付未清理款项903.81万元;财政所、行政经费户与大陈综合开发公司之间往来款余额不相符。
(五)固定资产管理不够到位。部分资产台账登记缺少资产使用、存放安装地点;部分资产账实不符;个别资产未登记明细账。
(六)财政存量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2015年初经费结余181项3404.98万元,年末结余250项2680.63万元,存在着上年结余本年无支出,本年有拨入无支出等问题。
三、审计建议及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同时要求大陈镇政府收回应由职工负担的医保金;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政财务行为;强化资产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大陈镇政府已作出整改:收回应由职工负担的医保金2.04万元;结算了租用车辆款,清退了车辆;对内部往来账款进行了调账;完善资产台账登记,对漏记固定资产进行了补充登记;努力用好财政资金,提高资金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