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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索引号:

    11331002002673575G/2017-91957

  • 主题分类:

    农业

  • 体裁分类:

    规范

  •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区外办、区金融办、区大数据局)

  • 成文日期:

    2017-12-1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有效

  • 登记号:

    JJJD01-2017-0044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椒江区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12-14 16: 5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JJJD01-2017-0044

椒政办发〔2017〕233号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椒江区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大陈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椒江区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若干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椒江区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若干意见

为了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充分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作用,实现我区农业保险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实施〈农业保险条例〉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政策的通知》(浙发改综体〔2016〕6号)等相关法规和要求,现就推进我区政策性农业保险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进农业保险扩面覆盖

(一)推进上级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积极开办中央和省政府设立的各类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最大限度争取中央、省级财政补贴,实现参保全覆盖险种有新突破,促进保险稳定增长。

按照省统一公布的保险目录,我区开展的中央和省级险种为:水稻、小麦、油菜、大棚、大棚蔬菜、大棚西瓜、大棚葡萄、露地蔬菜、露地西瓜、露地葡萄、公益林、商品林、林木综合、柑橘树、能繁母猪、生猪、奶牛、鸡、鸭。确定柑橘果为我区特色农业险种。

(二)推进地方特色险种开发。紧密结合当地农业产业发展和广大农户需求,推进地方特色农业险种试点开发,争取列入上级试点险种。积极探索气象指数、价格指数等创新型保险。

二、加强农业保险支持力度

(一)提高农业保险保额。生猪保额每头从600元调整到900元,水稻保额从每亩900元调整到1000元。

(二)加强保险保费补贴。区财政做好财政补贴资金测算,足额纳入年度预算,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适当追加有关险种的保费补贴。各乡镇街道、村居结合农户参保意愿、资金支付能力等,可对农户自付部分予以一定补贴,增强农户参保积极性。

三、健全农业保险服务体系

(一)建立农业保险专家库。建立专家库,加强农业保险推进工作指导,具体负责保险工作方案制定、防灾减灾技术指导、重大灾害评估及核查定损等工作。

(二)加强基层农业保险服务窗口建设。各乡镇街道在便民服务中心或农业综合服务站开设农业保险服务窗口,负责农业保险的政策咨询、承保受理、理赔受理等工作。农业重点乡镇要落实1—2名专兼职农业保险指导员,其它乡镇街道要落实兼职人员。

(三)加强基层农业保险协保员队伍建设。建立激励机制,培养一支专业素质高、自身业务硬、群众威望高的农业保险协保员队伍,确保每个行政村都明确有1名农业保险协保员负责和联系。积极开展培训,提高基层队伍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推进“三农”保险体系建设

在上级推出的由各级财政提供保费补贴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村住房保险的基础上,开展农村家庭财产保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农民健康保险等,完善保险体系,为新型农业主体提供保险保障,增强农村地区保险供给能力、服务能力和保障能力。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引导。开展针对性的宣传,消除政策盲点和认识误区,注重培育和树立一批示范典型,增强辐射带动效应,激发广大农户的投保意愿,提高农业保险的知晓度、理解度、接受度和满意度。

(二)规范承保管理。坚持投保自愿原则,引导农户自愿参与农业保险,应保尽保。严格执行承保公示、“见费出单”和单证发放到户制度。村民委员会为农户投保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为从业人员投保的,应制定分户投保清单,被保险人签字确认,并公示,做到承保到户。

(三)规范查勘、定损和理赔。保险公司要及时进行现场查勘,核定保险标的受损情况。严禁拖赔、惜赔、乱赔、无理拒赔,严格执行理赔公开制、限时结案制。村民委员会为农民投保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为从业人员投保的,应将查勘定损和理赔结果公示。对已达成赔偿协议且各项理赔资料完备的,应在10日内将赔款通过银行转账或“一卡通”方式发放到户。

六、其他

本意见自2017年12月14日起施行。

附件:椒江区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一览表

附件

椒江区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一览表

序号

险种

保额

(元/亩、头、羽)

基础

费率

中央财政补贴比例

省财政

补贴比例

区财政

补贴比例

农户

自负

1

水稻

1000

5%

35%

32%

26%

7%

2

小麦

600

3.75%

35%

32%

26%

7%

4

油菜

500

3%

35%

30%

25%

10%

5

大棚

实际价值的100%

钢架3.6%

竹架6%

28%

42%

30%

6

大棚蔬菜

叶菜类400-1800

非叶菜类1000-2400

多年生蔬菜1600-3300

6%

28%

42%

30%

7

露地西瓜

300-500

7.5%

28%

42%

30%

8

露地蔬菜

叶菜类200-900

非叶菜类900-1000

6%

28%

42%

30%

9

葡萄

1000-3000

大棚6%

露地8%

28%

42%

30%

10

大棚西瓜

600-1500

7.5%

28%

42%

30%

11

公益林火灾

450

0.1%

50%

20%

30%

0%

商品林火灾

200-800

0.1%

30%

18%

27%

25%

12

林木综合

200-1000

0.6%,0.8%

30%

18%

27%

25%

13

柑橘树

3年内1000

3年上2000-4000

4%

30%

45%

25%

14

生猪

900

4.5%

40%

20%

25%,追加10%

5%

15

能繁母猪

1000

6%

40%

20%

30%,追加10%

0%

16

奶牛

2000-6000

6%

40%

18%

27%,追加15%

0%

17

肉用鸡6-10

种鸡、蛋鸡30

4%,

5%

26%

39%

35%

18

肉用鸭7-9

种鸭、蛋鸭20-40

4%,

5%

26%

39%

35%

19

柑橘果

3000、4000

4%

75%

25%

农村住房保险

22500

保费15元

4元

6元

5元

备注:水稻20亩—50亩以下由农户自负7%,50亩以上(含50亩)由政府承担7%补贴。


抄送:区委各部门,人大常委会、政协办公室,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