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3310020026730578/2017-9127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法规 | 发布机构: | 区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17- 11- 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放管服”改革等涉及的椒江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JJJD01-2017-0042
椒政办发〔2017〕210号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放管服”改革等涉及的
椒江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
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大陈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60号)、《台州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放管服”改革等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台依办发〔2017〕24号)和《台州市椒江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放管服”改革等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椒依办发〔2017〕2号)的要求,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对2016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区政府同意,继续有效的181件,已废止的7件,拟废止的22件,拟修改的7件。其中,“放管服”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的8件、拟废止的2件;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不相符涉及的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的8件、已废止的2件、拟废止的2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具体见目录附件)。
其他未列入继续有效目录的区政府2016年12月31日之前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今后行政管理的依据。本通知自 2017年11月20日起施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区政府及其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目录
2.已废止的区政府及其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目录
3.拟废止的区政府及其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目录
4.拟修改的区政府及其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目录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因篇幅限制,详见附件:椒政办发〔2017〕210号关于公布“放管服”改革等涉及的椒江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doc